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2年度聲字第4758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官世偉
上受刑人因詐欺案件,聲請人聲請付保護管束(102年度執聲字
第3626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官世偉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理 由
聲請意旨略稱:受刑人官世偉前犯詐欺罪,經判處有期徒刑2年4月確定後,移送執行。茲聲請人以受刑人業經法務部於民國102年11月22日以法授矯字第00000000000號函核准假釋,而縮刑後刑期終結日為民國103年5月29日,聲請於其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等情。本院審核有關文件,認聲請為正當。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1項,刑法第93條第2項、第96條但書,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1 月 29 日
刑事第十四庭 法 官 劉敏芳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得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 陳玲君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