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2年度,11181號
SCDV,102,司促,11181,2013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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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促字第11181號
債 權 人 鍾袁光
上債權人與債務人邱鈺茹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
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聲請,特此裁
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提出舒活專業有氧舞蹈教室之商業登記資料(以釋明
  是否為獨資或合夥),如非獨資,應併更聲請人。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1  月  21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1  月  21  日
              書記官 龔紀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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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