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促字第11181號債 權 人 鍾袁光上債權人與債務人邱鈺茹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一、請具狀提出舒活專業有氧舞蹈教室之商業登記資料(以釋明 是否為獨資或合夥),如非獨資,應併更聲請人。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1 月 21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1 月 21 日 書記官 龔紀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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