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更生程序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消債更字,102年度,36號
CYDV,102,消債更,36,20131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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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消債更字第36號
聲 請 人 莊添順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更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日內,補提附表所示相關資料證明到院。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 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 8條定有明文。又按聲請更生或清算 ,徵收聲請費新臺幣(下同)一千元;郵務送達費及法院人 員差旅費不另徵收,但所需費用超過應徵收之聲請費者,其 超過部分,依實支數計算徵收,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 6條 第1項、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又上開所需費用及進行更生或 清算程序之必要費用,法院得酌定相當金額,定期命聲請人 預納之,逾期未預納者,除別有規定外,法院得駁回更生或 清算之聲請,復為同條第3項所明定。
二、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惟未提出如附表所示事項到院 ,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1 月 15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林中如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1 月 15 日
書 記 官 許錦清
附表:
一、預納郵務送達費 2,400元(按債權人及債務人總人數,以每 人10份,每份34元計算,並扣除已繳納之聲請費一千元。計 算式:10人×10份×34元-1,000元=2,400)。又本件郵務 送達費係預繳,如有不足,另依實支數計算徵收;尚有剩餘 ,則退還予聲請人,併此敘明。
二、請說明聲請狀所附「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當事人綜合 信用報告 -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專用債權人清冊」中萬榮 行銷股份有限公司所受讓原債權行庫-萬泰嘉義之債權110,0 00元、滙誠第一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受讓原債權行 庫- 日盛前金之債權34,000元、鼎威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所受 讓原發卡機構法商佳信銀行29,848元、富邦資產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所受讓原發卡機構台北富邦銀行81,286元、元大國際 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受讓原發卡機構日盛銀行54,412元 等債權是否仍然存在或已清償完畢?若已清償,請提出相關



清償證明;若尚未清償,請更正並提出完整債權人清冊,且 一併提出相關證明資料。
三、請說明聲請人有不能清償或不能清償債務之虞之情事為何?四、請說明聲請人目前工作為何?每月收入若干?並請提出 101 年度及102年度1月迄今之薪資或收入證明(如提出薪資儲領 帳戶存摺之影本,請提出本年度交易資料,需檢附存摺封面 及存摺內頁,內頁並應標示薪資部分;如由雇主出具薪資證 明,請載明雇用期間、每月實際領得薪資數額及年終獎金數 額);倘確係無法提出前開事項之證明文件,則請併予說明 其緣由及陳報每月收入額之計算依據。若目前為失業,請說 明失業之原因為何?
五、請陳報有無股票、存款或其他投資等資料並提出聲請人於各 金融機構之全部存摺及證券存摺(集保存摺)完整影本。( 如有股票則請一併陳報發行公司之名稱、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主營業處所在地;若無任何股票、存款或其他投資資料, 仍應以書面說明)。
六、請陳報聲請人有無投保商業保險契約(含以本人、父母、子 女為被保險人、要保人或受益人之人壽保單及儲蓄性、投資 性保單等),若有,請敘明保險公司名稱、地址、各保險契 約有效期限及每期保費金額、繳費時間及現有保單價值準備 金之金額,並提出保險契約影本或其他相關文件。如有以該 等保單質借,應提出質借之金額及還款紀錄、目前尚餘借款 金額等證明文件。若無任何相關資料,仍應以書面說明。七、請陳報聲請人是否有領取失業給付、老農年金、老年給付、 殘障給付、中低收入戶補助及其他政府相關津貼補助,或受 人扶養,或有如租金等之其他收入來源?若有,則請一併陳 報其期間及金額並提出相關之證明文件。
八、必要支出部分:
㈠請提出最新房屋租賃契約書?並說明租金交付之方式為何? (若為轉帳,請提出相關轉帳證明;若為現金交付,請提出 房東租金收據;如是其他方式,提出相關證明)? ㈡請說明聲請人目前與何人同住?水、電費有無與他人共同分 攤?並請一併提出水、電等費用之證明文件。
㈢請說明聲請人目前工作地點位於何處?住所與工作地點兩者 距離為何?並請提出每月加油費用之發票。
㈣另請提出健保費、手機費等費用之收據。
㈤請說明聲請人配偶徐靜美目前無工作及收入之原因為何?是 否有領取失業給付、老農年金、老年給付、殘障給付、中低 收入戶補助及其他政府相關津貼補助,或受人扶養,或有如 租金等之其他收入來源?若有,則請一併陳報其期間及金額



並提出相關之證明文件。並提出徐靜美之最新戶籍謄本、10 1年度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最新之財產歸 屬資料清單。(如徐靜美有土地房屋、股票、存款、汽機車 、商業保險及其他投資等,則請一併提出地政登記謄本、各 存摺及證券存摺(集保存摺)完整影本、行車執照影本、保 險契約影本及其他相關之證明文件資料)。
九、扶養費用部分:
㈠請提出受扶養人葉家臻、徐賢安、吳麗卿之最新戶籍謄本、 101 年度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最新之財產 歸屬資料清單。(如有土地房屋、股票、存款、汽機車、商 業保險及其他投資等,則請一併提出地政登記謄本、各存摺 及證券存摺(集保存摺)完整影本、行車執照影本、保險契 約影本及其他相關之證明文件資料)。
㈡請說明葉家臻為何需要他人扶養?除聲請人外,是否還有其 他共同扶養人?
㈢請說明徐賢安、吳麗卿為何需要他人扶養?除聲請人外,另 1位扶養義務人為何人?聲請人主張之每月扶養費用2,500元 是否為分攤後之費用?是否還有其他共同扶養人? ㈣上開受扶養人葉家臻等3人是否有領取失業給付、老農年金 、老年給付、殘障給付、中低收入戶補助及其他政府相關津 貼補助,或受人扶養,或有如租金等之其他收入來源?若有 ,則請一併陳報其期間及金額並提出相關之證明文件。十、預備之更生方案還款計畫為何?如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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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鼎威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