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短付工資等
臺中簡易庭(民事),中勞小字,102年度,52號
TCEV,102,中勞小,52,20131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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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中勞小字第52號
原   告 許靖騰
訴訟代理人 張佳隅
被   告 興泉發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何國群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短付工資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2年11月26日下午4時40 分在本院第33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二、原告、被告均應自行到庭,不另通知。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1 月 14 日
臺中簡易庭 法 官 施慶鴻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1 月 14 日
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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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興泉發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泉發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