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海商上更㈠字第1號上 訴 人 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吳昕紘訴訟代理人 高宏文律師複 代理 人 彭勤懿律師 黃曉妍律師被 上訴 人 Wisdom Ace S.A.法定代理人 Chen Wei Chih被 上訴 人 Unicorn Pescadores S.A.法定代理人 Chen Wei Chih被 上訴 人 藍俊昇 鄭俊聲上 四 人訴訟代理人 程學文律師上列當事人間因損害賠償事件,應命再開言詞辯論,於民國102年9月16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第11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2 年 9 月 10 日 民事第十一庭 審判長法 官 鄭純惠 法 官 蕭胤瑮 法 官 徐福晋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2 年 9 月 10 日 書記官 秦湘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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