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債務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2年度,1261號
TNDV,102,訴,1261,201309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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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1261號
原   告 劉一郎即承益工業社
上列原告與被告國榜光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
,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2,135,980元,應徵收第一審
裁判費22,186元。原告前僅繳納支付命令聲請費用500元,尚餘
21,686元未繳,爰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規定,限原告
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繳,逾期未繳,即駁回其訴,特此
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9   月  18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蔡盈貞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9   月  18  日
                   書記官 黃瓊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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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國榜光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