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票字,102年度,4814號
TCDV,102,司票,4814,20130930,1

1/1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票字第4814號
聲 請 人 建辰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賴榮鎮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品膳房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黃柏彰准予
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
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請補正品膳房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於發票時之登記資料,以證
  明當時之法定代理人為何人。
二、請補相對人黃柏彰之最新戶籍謄本正本(記事欄勿省略)。
三、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9   月  30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陳夏施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1/1頁


參考資料
品膳房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建辰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