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塗銷扺押權登記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1年度,626號
CHDV,101,訴,626,201309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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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訴字第626號
原   告 謝錫琛
訴訟代理人 陳玉嚥
被   告 張榮源(張進之繼承人)
訴訟代理人 張文龍
被   告 張勝龍
      張福龍
      張恒龍
      張景龍
      張蔡豊品
      陳張彩雲
      簡張彩玉
      蔡張彩連
      張彩華
      呂張彩珠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請求塗銷扺押權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9 月 25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陳正禧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9 月 25 日
書記官 郭佳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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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