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2年度,448號
CYDV,102,訴,448,201309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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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448號
原   告 王嘉正 
訴訟代理人 林彥百律師
被   告 楊長發 
被   告 億陞通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德益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2 年10月15日下午04時5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9 月 17 日
民三庭法 官 呂仲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9 月 17 日
書記官 葉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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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億陞通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