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一○二年度台職字第二一號上 訴 人 AIG Insurance Hong Kong Ltd. Hong KongLtd.、American International Underwriters,Ltd.)法定代理人 Peter John Gregoire訴訟代理人 張朝棟律師 李家慶律師 黃欣欣律師 陳怡雯律師參 加 人 美亞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蔡漢凌 被 上訴 人 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曹壽民 訴訟代理人 黃慶源律師 董浩雲律師 林良蓉律師被 上訴 人 德商M+W Zander Facility Engineering Gmbh Gmbh+Co.)法定代理人 謝昌立 訴訟代理人 陳和貴律師 楊益昇律師被 上訴 人 德商Centrotherm Elektronische Anlagen Gmbh+Co.(德商聖卓特公司)法定代理人 Rolf Hartung訴訟代理人 陳彥希律師 王韋傑律師被 上訴 人 美商Applied Materials Asia-Pacific, Ltd. 法定代理人 Richard Yun(尹立中)被 上訴 人 天和工程企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劉天和 上 列一 人訴訟代理人 黃建隆律師 黃貞季律師被 上訴 人 奧地利商AGRU Alois Gruber GmbH 法定代理人 Mag. Alois Gruber訴訟代理人 王國慶律師複 代理 人 林仁熙律師 林艾淳律師被 上訴 人 協羽機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蔡添壽 訴訟代理人 洪文浚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中華民國一○二年八月十五日本院判決(一○二年度台上字第一五五六號)正本,有應更正之處,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院上開判決正本記載為判決之法官「審判長法官陳國禎、法官葉勝利、法官阮富枝、法官彭昭芬、法官阮富枝」,應更正為「審判長法官陳國禎、法官葉勝利、法官李慧兒、法官彭昭芬、法官阮富枝」。 理 由按判決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更正;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者,亦同,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一項定有明文。本件本院上開判決正本與判決原本有如主文所示不符情形,自應予以更正。爰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一○二 年 九 月 十八 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官 陳 國 禎 法官 李 慧 兒 法官 陳 光 秀 法官 彭 昭 芬 法官 阮 富 枝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 記 官 中 華 民 國 一○二 年 十 月 二 日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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