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報清算人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司司字,102年度,21號
MLDV,102,司司,21,20130823,1

1/1頁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司字第21號
聲 請 人 謝煥雄  住苗栗縣苗栗市○○里00鄰○○街000
            巷00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上列聲請人呈報為東福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
號)之清算人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十四日內,補
正下列事項,逾期未補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東福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最新公司變更登記表。
二、清算人就任同意書正本(應載明清算人願就任之意思、就任
  日期、清算人姓名及住居所)及清算人最新戶籍謄本(記事
  欄勿省略)。
三、提出民國100 年12月27日東福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臨時會
  之出席股東名冊暨簽到紀錄。
四、提出清算人就任後,所造具之財務報表、財產目錄、資產負
  債表經監察人審查通過之證明文件。
五、提出上開表冊經監察人審查通過後,已送交股東會承認之證
  明文件(應併提出出席股東名冊暨簽到紀錄)。
六、提出清算人就任後,已以「三次」以上於日報之顯著部分刊
  登公告,催告債權人於三個月內申報債權,並聲明逾期不申
  報即不列入清算之內之證明文件(如登報報紙正本等)及對
  於已知之債權人通知清算事實之證明文件。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8   月  23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俊源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異議。
              書記官 黃南穎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8   月  23  日

1/1頁


參考資料
東福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福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