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2年度,26136號
TCDV,102,司促,26136,20130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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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促字第26136號
債 權 人 大友高空實業有限公司
           設嘉義縣太保市埤鄉里○○○00○0號
法定代理人 湯生松  住嘉義縣太保市埤鄉里○○○00○0號
           送達代收人 劉乃綺
           住嘉義縣太保市埤鄉里○○○00○0號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總茂工程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
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確認黃靖筑是否為本件債務人;若是,併請具體敘明對其
   請求之原因事實、法律依據、對其請求之金額及是否請求
   利息。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8   月  1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朱敏諄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8   月  1   日
            書記官 許素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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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大友高空實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總茂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茂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