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易字,100年度,135號
TYDM,100,易,135,20130830,1

1/1頁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0年度易字第135號
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黃文慶
選任辯護人 陳偉芳律師
      邱鎮北律師
      莊守禮律師
被   告 羅右欣
選任辯護人 蕭萬龍律師
      張百欣律師
      林哲倫律師
被   告 吳仲洪
選任辯護人 陳偉芳律師
      邱鎮北律師
      莊守禮律師
被   告 賴傳庭
被   告 鄧淑婷
上 一 人
選任辯護人 劉君豪律師
被   告 韋大智
被   告 許秀玲
上 一 人
選任辯護人 張義閏律師
      謝清昕律師
      袁健峰律師
上列被告因詐欺,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8年度偵字第19166號、
98年度偵字第21981號、98年度偵字第27923號、99年度偵字第 6
41號、99年度偵字第9753號),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
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8   月  30  日
         刑事第十二庭審判長法 官 潘怡華
                  法 官 許婉芳
                  法 官 黃裕民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陳宛榆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9   月  2   日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