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契約等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2年度,421號
CYDV,102,訴,421,201308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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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421號
原   告 呂文雄
      洪秋子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吳秋永律師
被   告 祭祀公業陳夫良
法定代理人 陳政雄
訴訟代理人 楊勝夫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履行契約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二年九月十七日上午十時十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8 月 22 日
民二庭法 官 柯月美
以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8 月 22 日
書記官 劉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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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