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扣押薪資
高雄簡易庭(民事),雄小字,102年度,1099號
KSEV,102,雄小,1099,201307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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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雄小字第1099號
原   告 寰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文平
訴訟代理人 吳珈釧
訴訟代理人 翁明誠
被   告 茂舜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冬梅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扣押薪資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扣押薪資事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並定於民國102 年10月23日上午10時10分於本院高雄簡易庭第一法庭開庭審理,希準時到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7 月 8 日
高雄簡易庭 法 官 陳航代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做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7 月 12 日
書記官 鄒秀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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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寰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茂舜實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