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租金等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90年度,432號
SLDV,90,訴,432,200108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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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訴字第四三二號
  原   告 不貴坊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乙○○
右當事人間請求返還租金等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九月四日上午十一時四十分,在本院第五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八   月   十四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
~B法   官 劉穎怡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八   月   十五   日~B法院書記官 陳雪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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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不貴坊實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