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盜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易字,102年度,1415號
TCDM,102,易,1415,201307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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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2年度易字第1415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周榮鴻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2 年度偵字第7843
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理 由
一、本件被告周榮鴻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而 被告自白犯罪,本院認為宜逕以簡易判決處刑。二、依刑事訴訟法第220 條、第449 條第2 項,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2 年 7 月 5 日
刑事第十七庭 法 官 顏銀秋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書記官 曾惠雅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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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