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桃簡聲字第79號
聲 請 人 李豐滿
相 對 人 馬雅婕
鍾美竹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 一 人
法定代理人 童兆勤
上列當事人間停止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為相對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馬雅婕供擔保新臺幣壹萬元後,本院一○一年度司執字第三六一七九號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中就如附表所示不動產之強制執行程序,於本院一○二年度桃簡字第五六六號第三人異議之訴事件終結前,應暫予停止。
聲請人其餘之聲請駁回。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緣聲請人與相對人因第三人異議事件,業已 另行具狀起訴,並於鈞院以102 年度桃簡字第566號案件審 理在案。因鈞院101 年度司執字第36179 號清償債務強制執 行事件所拍定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下稱系爭不動產)為聲 請人所有,不應作為拍賣標的,為此,聲請人願供擔保,請 准裁定上開執行事件,於上開第三人異議事件判決確定前停 止執行等語。
二、經查:
㈠ 就相對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國信託) 、馬雅婕部分:
⒈ 按強制執行程序開始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停止執行; 有回復原狀之聲請,或提起再審或異議之訴,或對於和解為 繼續審判之請求,或提起宣告調解無效之訴、撤銷調解之訴 ,或對於許可強制執行之裁定提起抗告時,法院因必要情形 或依聲請定相當並確實之擔保,得為停止強制執行之裁定, 強制執行法第18條第1 、2 項定有明文。不動產雖經拍定, 並已核發權利移轉證書,但仍未將其賣得價金交付債權人, 故對於該執行標的物之強制執行程序,不得謂已終結,第三 人固得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但僅得請求交付賣得價金,不 得請求撤銷拍賣程序。此時,第三人聲請停止強制執行程序 ,依前開規定,即非不得准許。如法院裁定停止執行,第三 人並依裁定提供擔保,執行法院應停止執行,然因第三人提 異議之訴,僅得請求交付賣得價金,而不得請求撤銷拍賣程 序,故執行法院於第三人異議之訴判決確定前應停止執行者
,乃該價金之交付,至執行點交,並不在停止執行之範圍, 自仍得為之。
⒉ 經查,本件聲請人所主張之事實,業經本院依職權調閱本院 101 年度司執字第36179 號執行卷宗及102 年度桃簡字第56 6 號卷宗後,查明屬實,依前開說明,堪認聲請人之聲請為 有理由,應予准許。雖相對人中國信託、馬雅婕之債權均已 全數受償,縱令停止執行,對於上開相對人亦無損害,然本 件停止執行事件係因聲請而生,揆諸前開規定,聲請人亦應 供相當並確實之擔保,始得准許停止強制執行。爰審酌原債 權總額,又參諸前開第三人異議之訴事件,屬適用簡易訴訟 程序之案件,其標的價額未逾1,500,000 元,不得上訴至第 三審,依各級法院辦案期限實施要點規定,第一、二審簡易 訴訟程序審判案件之辦案期限各為10月、2 年,共計2 年10 月,加計裁判送達、上訴等期間,則兩造間訴訟審理期限約 需3 年,預估為聲請人提起前開第三人異議之訴獲准停止執 行因而致其後價金分配執行程序延宕之期間,認應供新臺幣 壹萬元為適當。
㈡ 就相對人鍾美竹部分:
第三人就執行標的物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之權利者,得於強 制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法院對債權人提起異議之訴。如 債務人亦否認其權利時,並得以債務人為被告,強制執行法 第15條固有明訂。然此為第三人異議之訴之規定,停止執行 案件並無適用之餘地,且停止執行係債務人或第三人為避免 其財產因強制執行達到目的,債權人之債權得以受償,以致 蒙受不可回復之損害所為之暫時停止執行之措施,是就停止 執行之聲請,列債權人為相對人即為已足。基此,聲請人增 列債務人鍾美竹為相對人,於法無據,應予以駁回。三、依強制執行法第18條第1、2項,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2 年 7 月 11 日
桃園簡易庭 法 官 林涵雯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表明抗告理由,如於本裁定宣示後送達前提起抗告者,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補提抗告理由書(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7 月 15 日
書記官 陳智仁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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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土 地 坐 落 │地│面 積│權 利 │
│ ├───┬────┬───┬─────┤ ├────┤ │
│號│縣市 │鄉鎮市區│段 │地號 │目│平方公尺│範 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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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桃園縣│大溪鎮 │番子寮│0000-0000 │建│104.00 │全部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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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基 地 坐 落 │建築式│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權 利│
│ │ │ │樣主要├──────┬─────┤ │
│ │建 號├─────────┤建築材│ 樓 層 面 積│附屬建物主│ │
│ │ │建 物 門 牌 │料及房│ │要建築材料│ │
│號│ │ │屋層數│ 合 計│及用途 │範 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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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0208-│桃園縣大溪鎮番子寮│加強磚│一層:79.42 │ │全部 │
│ │000 │段0000-0000地號 │造 │二層:93.94 │ │ │
│ │ │ │ │三層:93.94 │ │ │
│ │ │ │ │騎樓:14.52 │ │ │
│ │ ├─────────┤ │合計:281.82│ │ │
│ │ │桃園縣大溪鎮員林路│ │ │ │ │
│ │ │3段10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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