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114號原 告 蔡淑芬訴訟代理人 吳怡諒 會計師被 告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代 表 人 吳英世訴訟代理人 何宗武 辜春美 張鳳娉上列當事人間贈與稅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 華 民 國 102 年 6 月 20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法 官 蘇 秋 津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2 年 6 月 20 日 書記官 黃 玉 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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