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共有物
桃園簡易庭(民事),桃簡字,103年度,51號
TYEV,103,桃簡,51,201708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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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桃簡字第51號
聲 請 人 蘇文生
      蘇黃清
      蘇宜真
      蘇冠琳
      蘇晟晢
      蘇育萱
      蘇 晏
      蘇 祐
      蘇文彬
      蘇文松
      蘇峻陽
      蘇嵩凱
      蘇景銓
      蘇敬儒
相對人 即
原   告 鄭瀚星
訴訟代理人 何威儀律師
相對人 即
被   告 藍太宗
      藍衍輝
      藍禎亮
      藍順清
      藍金菊
      封從昌
      封康
      藍慶茂
      張美紅
      藍文淵
      藍建顯
      藍明雄
      藍明煌
      藍衍順
      藍羅阿蘭
      藍永宗
      藍聖雄
      藍華棟
      藍華霈
      藍林月娥
上列13人之
訴訟代理人 邱奕澄律師
      陳育廷律師
複 代理人 鄧智勇律師
相對人 即
被   告 藍廖足  住桃園市○○區○○街000號
      藍永南  住桃園市○○區○○街000號
      藍進亨  住桃園市○○區○○路0段00號
      藍秀琴  住桃園市○○區○○路000號
      藍秀柑  住桃園市○○區○○路000○0號
      藍俊宏  住桃園市○○區○○街000號
      藍張松  住桃園市○○區○○街0號
      藍冠麟  住桃園市○○區○○街0號
      鄭阿標  住桃園市○○區○○○街00號
      藍李美玉 住桃園市○○區○○里0鄰○○路○段0
           00號
      藍韋婷  住桃園市○○區○○路000號
      王志高  住台北市○○區○○街00號11樓之19
      徐詩閔  住桃園市○○區○○○街00號5樓之3
      徐鈵傑  住桃園市○○區○○街00號
      藍文竹  住桃園市○○區○○里0鄰○○街00號
      藍明華  住桃園市○○區○○里0鄰○○街00號
      藍文章  住新北市○○區○○○路000號
      藍慶重  住桃園市○○區○○○街00號
      藍慶守  住新北市○○區○○○路00號3樓
      藍明鍾  住桃園市○○區○○路000號4樓(大溪
           戶政事務所)
      陳月梅  住桃園市○○區○○街000巷00號
      藍賢俊  住桃園市○○區○○里00鄰○○路000
           號
      藍呂秋霞 住桃園市○○區○○里00鄰○○街000
           號
      藍秋華  住台南市○○區○○路000巷00號
      藍鳳竹  住台北市○○區○○路0段00號
      藍鳳標  住桃園市○○區○○街00號
      藍華棣  住桃園市○○區○○街00號
      藍村成  住新北市○○區○○○路00號
      藍村榮  住新北市○○區○○○路00號
      黃武昇  住桃園市○○區○○路000巷00弄00號
      藍永雄  住桃園市○○區○○里0鄰○○街00巷0
           號
      藍永成  住桃園市○○區○○里00鄰○○○街
           000 號
      藍永得  住桃園市○○區○○里0鄰○○街00巷0
           號
      藍新乾  住基隆市○○區○○里0鄰○○路00巷
           00號
      藍邱淑香 住桃園市○○區○○里0鄰○○街00巷0
           號
兼上列四人之
訴訟代理人 藍永雄  住桃園市○○區○○里0 鄰○○街00巷0
           號
相對人 即
被   告 藍宏基  住桃園市○○區○○里00鄰○○○街00
           號
      藍建全  住桃園市○○區○○里00鄰○○○街00
            號
      藍怡婷  住桃園市○○區○○里0鄰○○00號
      藍治   住桃園市○○區○○路00巷0○0號
      徐春嬌  住基隆市○○區○○里00鄰○○路00號
      徐月祝  住新北市○○區○○路○段000巷00號2
           樓
      徐月雲  住桃園市龜山區光峰錄千禧新城8號6樓
      徐月秀  住基隆市○○區○○路000巷00○0號6
           樓
      徐月容  住基隆市○○區○○路00巷00弄0號3樓
      藍志銘  住桃園市○○區○○街00號
      藍張桂英 住桃園市○○區○○街00號
      藍賢能  住桃園市○○區○○○街00號
      藍賢羨  住桃園市○○區○○○街000號
      藍麗華  住桃園市○○區○○○街00 號
      藍麗嬛  住新竹縣○○市○○街00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由如附表(一)至(八)甲欄之人為附表(一)至(八)乙欄之被告之承當訴訟人,續行訴訟。
理 由
一、按訴訟繫屬中為訴訟標的之法律關係,雖移轉於第三人,於 訴訟無影響。但第三人如經兩造同意,得聲請代當事人承當 訴訟;前項但書情形,僅他造不同意者,移轉之當事人或第 三人得聲請法院以裁定許第三人承當訴訟,民事訴訟法第25



4 條第1 項、第2 項分別定有明文。經查,本件訴訟進行中 ,如附表(一)至(八)乙欄之被告,分別將渠等共有坐落 落桃園市○○區○○段000 地號土地(下稱系爭土地)之應 有部分移轉或輾轉移轉予如附表(一)至(八)甲欄之聲請 人,有土地登記謄本及異動索引附卷可稽,聲請人已向本院 聲明由渠等承當訴訟,有聲請承當訴訟狀附卷可憑,茲依前 開規定原應徵得兩造之同意,第三人始得代當事人承當訴訟 ,移轉之當事人方能脫離訴訟。惟本件因當事人眾多,有部 分當事人並未於歷次言詞辯論期日到場,聲請人承當訴訟之 聲請勢必無法取得兩造全體之同意,爰審酌如附表(一)至 (八)乙欄之被告已非共有人,於本件訴訟已無利害關係, 而聲請人則成為就本件訴訟較具利害關係之人,是應准聲請 人承當訴訟,俾保護其訴訟權益,爰裁定如主文所示。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14 日
桃園簡易庭 法 官 林曉芳
以上正本係依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應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14 日
書記官 游誼
附表(一)
┌──┬──────────────────────────┐
│甲欄│蘇文生蘇文松蘇文彬蘇峻陽蘇嵩凱蘇景銓、蘇敬│
│ │儒 │
├──┼──────────────────────────┤
│乙欄│藍太宗藍衍輝藍禎亮藍張桂英藍賢能藍賢羨、藍│
│ │賢俊、藍永雄藍永成藍永得藍新乾藍邱淑香、藍順│
│ │清、封康藍慶茂藍張松藍冠麟藍李美玉張美紅、│
│ │藍韋婷藍文淵藍文竹藍明華藍文章藍慶重、藍慶│
│ │守、藍明鍾藍衍順藍羅阿蘭藍呂秋霞藍秋華、藍聖│
│ │雄、藍鳳標藍林月娥藍村成藍村榮藍志銘陳月梅
│ │、藍華棣藍華棟藍華霈藍建顯藍明雄藍明煌、黃│
│ │武昇、鄭阿標
└──┴──────────────────────────┘
附表(二)
┌──┬──────────────────────────┐
│甲欄│蘇黃清
├──┼──────────────────────────┤
│乙欄│藍太宗藍衍輝藍禎亮藍張桂英藍賢能藍賢羨、藍│
│ │賢俊、藍永雄藍永成藍永得藍新乾藍邱淑香、藍順│




│ │清、封康藍慶茂藍張松藍冠麟藍李美玉張美紅、│
│ │藍韋婷藍文淵藍文竹藍明華藍文章藍慶重、藍慶│
│ │守、藍明鍾藍衍順藍羅阿蘭藍呂秋霞藍秋華、藍聖│
│ │雄、藍鳳標藍林月娥藍村成藍村榮藍志銘藍永宗
│ │、藍鳳竹王志高
└──┴──────────────────────────┘
附表(三)
┌──┬──────────────────────────┐
│甲欄│蘇宜真
├──┼──────────────────────────┤
│乙欄│藍太宗藍衍輝藍禎亮藍張桂英藍賢能藍賢羨、藍│
│ │賢俊、藍永雄藍永成藍永得藍新乾藍邱淑香、藍順│
│ │清、封康藍慶茂藍張松藍冠麟藍李美玉張美紅、│
│ │藍韋婷藍文淵藍文竹藍明華藍文章藍慶重、藍慶│
│ │守、藍明鍾藍衍順藍羅阿蘭藍呂秋霞藍秋華、藍聖│
│ │雄、藍鳳標藍林月娥藍村成藍村榮藍志銘└──┴──────────────────────────┘
附表(四)
┌──┬──────────────────────────┐
│甲欄│蘇冠琳
├──┼──────────────────────────┤
│乙欄│藍太宗藍衍輝藍禎亮藍張桂英藍賢能藍賢羨、藍│
│ │賢俊、藍永雄藍永成藍永得藍新乾藍邱淑香、藍順│
│ │清、封康藍慶茂藍張松藍冠麟藍李美玉張美紅、│
│ │藍韋婷藍文淵藍文竹藍明華藍文章藍慶重、藍慶│
│ │守、藍明鍾藍衍順藍羅阿蘭藍呂秋霞藍秋華、藍聖│
│ │雄、藍鳳標藍林月娥藍村成藍村榮藍志銘
└──┴──────────────────────────┘
附表(五)
┌──┬──────────────────────────┐
│甲欄│蘇晟晢
├──┼──────────────────────────┤
│乙欄│藍太宗藍衍輝藍禎亮藍張桂英藍賢能藍賢羨、藍│
│ │賢俊、藍永雄藍永成藍永得藍新乾藍邱淑香、藍順│
│ │清、封康藍慶茂藍張松藍冠麟藍李美玉張美紅、│
│ │藍韋婷藍文淵藍文竹藍明華藍文章藍慶重、藍慶│
│ │守、藍明鍾藍衍順藍羅阿蘭藍呂秋霞藍秋華、藍聖│
│ │雄、藍鳳標藍林月娥藍村成藍村榮藍志銘
└──┴──────────────────────────┘
附表(六)




┌──┬──────────────────────────┐
│甲欄│蘇育萱
├──┼──────────────────────────┤
│乙欄│藍太宗藍衍輝藍禎亮藍張桂英藍賢能藍賢羨、藍│
│ │賢俊、藍永雄藍永成藍永得藍新乾藍邱淑香、藍順│
│ │清、封康藍慶茂藍張松藍冠麟藍李美玉張美紅、│
│ │藍韋婷藍文淵藍文竹藍明華藍文章藍慶重、藍慶│
│ │守、藍明鍾藍衍順藍羅阿蘭藍呂秋霞藍秋華、藍聖│
│ │雄、藍鳳標藍林月娥藍村成藍村榮藍志銘
└──┴──────────────────────────┘
附表(七)
┌──┬──────────────────────────┐
│甲欄│蘇晏 │
├──┼──────────────────────────┤
│乙欄│藍太宗藍衍輝藍禎亮藍張桂英藍賢能藍賢羨、藍│
│ │賢俊、藍永雄藍永成藍永得藍新乾藍邱淑香、藍順│
│ │清、封康藍慶茂藍張松藍冠麟藍李美玉張美紅、│
│ │藍韋婷藍文淵藍文竹藍明華藍文章藍慶重、藍慶│
│ │守、藍明鍾藍衍順藍羅阿蘭藍呂秋霞藍秋華、藍聖│
│ │雄、藍鳳標藍林月娥藍村成藍村榮藍志銘
└──┴──────────────────────────┘
附表(八)
┌──┬──────────────────────────┐
│甲欄│蘇祐 │
├──┼──────────────────────────┤
│乙欄│藍太宗藍衍輝藍禎亮藍張桂英藍賢能藍賢羨、藍│
│ │賢俊、藍永雄藍永成藍永得藍新乾藍邱淑香、藍順│
│ │清、封康藍慶茂藍張松藍冠麟藍李美玉張美紅、│
│ │藍韋婷藍文淵藍文竹藍明華藍文章藍慶重、藍慶│
│ │守、藍明鍾藍衍順藍羅阿蘭藍呂秋霞藍秋華、藍聖│
│ │雄、藍鳳標藍林月娥藍村成藍村榮藍志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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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