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轉借名登記之不動產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重上字,101年度,346號
TPHV,101,重上,346,20130604,1

1/1頁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重上字第346號
上 訴 人 潘文雄
訴訟代理人 廖德澆律師
複 代理人 曾淑菁
被 上訴人 黃淑娟
訴訟代理人 李進成律師
複 代理人 彭珮瑄律師
      黃勝文律師
訴訟代理人 吳佩珊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移轉借名登記之不動產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
101 年3 月29日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改制前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101 年度訴字第79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已於102 年5 月21
日言詞辯論終結,茲以尚有調查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
於102 年6 月27日下午4 時10分於本院第2 法庭行準備程序,特
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6   月  4   日
         民事第二十一庭
            審判長法 官 梁玉芬
               法 官 周祖民
               法 官 蔡和憲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6   月  4   日
               書記官 常淑慧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