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展清算完結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聲字,102年度,907號
TCDV,102,司聲,907,201306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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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聲字第907號
聲 請 人 施凱琳(即波特凱鉑有限公司清算人)
送達代收人 黃瑞明律師
上列聲請人因聲請波特凱鉑有限公司延展清算完結事件,本院裁
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清算准自民國一0二年六月三日起展期至民國一0二年十二月二日止完結清算。
理 由
一、按清算人應於6個月內完結清算,不能於6個月內完結清算時 ,清算人得申敘理由,聲請法院展期;前開規定,於有限公 司之清算準用之。公司法第87條第3項、第113條分別定有明 文。
二、本件聲請人主張其係波特凱鉑有限公司清算人,嗣聲請延展 清算而應於102年6月2日清算完結,惟因債務尚清理中,致 無法於延展清算期間內完結清算,為此再次聲請裁定准予展 期等語。
三、經本院調閱101年度司聲字第1888號延展清算完結卷宗,核 與前開規定尚無不合,應予准許展期至102年12月2日止完結 清算。
四、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須繳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6 月 19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徐含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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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施凱琳(即波特凱鉑有限公司清算人)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波特凱鉑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