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促字第20932號債 權 人 魏清輝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尤信凱發支付命令,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㈠提示日為何?中 華 民 國 102 年 6 月 24 日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中 華 民 國 102 年 6 月 24 日 書記官 田秀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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