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2年度,20932號
TCDV,102,司促,20932,201306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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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促字第20932號
債 權 人 魏清輝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尤信凱發支付命令,債權人應於本裁定
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提示日為何?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6   月  24  日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6   月  24  日
            書記官 田秀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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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