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2年度,17983號
TCDV,102,司促,17983,201306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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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促字第17983號
債 權 人 張碧芳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葉景隆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
  請:
  ㈠確認請求金額為何?如有錯誤,併請更正。
  ㈡具體指出存褶影本內何項資料可釋明曾借款予債務人?(
   例如轉入帳號為何人所有?)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6   月  3   日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6   月  3   日
            書記官 孫竹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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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