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票款
臺北簡易庭(民事),北簡字,102年度,6479號
TPEV,102,北簡,6479,20130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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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北簡字第6479號
原   告 百福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韓博亭
原告請求被告尚運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給付票款事件,茲限原告
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向本院(臺北市○○區○○路000號)提出
被告公司最新變更登記表及被告公司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
記事欄不省略)。逾期不補正,即駁回原告之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6   月  10  日
                 臺北簡易庭
                   法 官 劉亭柏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6   月  10  日
                   書記官 黃繡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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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百福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尚運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