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銷抵押權設定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1年度,1280號
KSDV,101,訴,1280,20130516,5

1/1頁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訴字第1280號
原   告 謝陳玉 
      謝芳盈 
      謝芳哲 
      謝芳彥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郭國益律師
被   告 林王碧玉
      林慶村 
      黃林秀蔭
      徐張冰 
      徐麗珠 
      徐筠傑 
      徐永吉 
      徐榆鞍 
      徐秋萍 
兼上一人
法定代理人 曾鈴玉 
被   告 徐文祥 
      徐聰仁 
      徐素茹 
      徐素英 
      莊麗齡 
      莊如齡 
      莊世勳 
      莊志勳 
      王李佩瓊
      王麗旭 
      陳王志惠
      王慈惠 
      王淑惠 
      王武雄 
      王幸珠 
      王欽平 
      王淳平 
      王源平 
      李宏輝(兼李振興之承受訴訟人)
      李宏源(兼李振興之承受訴訟人)
      李慧美(兼李振興之承受訴訟人)
      李宏祺(兼李振興之承受訴訟人)
      李宏濤(兼李振興之承受訴訟人)
      王南輝 
      林勝發 
      林勝鎰 
      林勝興 
      林勝雄 
      林碧燕 
      林碧雲 
      陳偉新 
      陳偉仁 
      陳偉儀 
      陳美紅 
      陳美貞 
      陳美美 
      陳美女 
      楊江漢 
      楊春燕 
      徐威騰 
      徐玉玫 
      徐小玲 
      徐小瑤 
      徐鶴誠 
      葉秀輝 
      葉利屏 
      葉玉霞 
      徐羅玉珍
      徐俊富 
      杜淑雯 
      杜淑玲 
      王柔尹 
      陳冠穎 
      陳韻嵐 
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抵押權設定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再開辯論,並訂於民國102 年6 月4 日上午11時55分許,在本院高雄簡易庭第五法庭續行辯論程序。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5 月 16 日
民事第五庭法 官 何佩陵
上為正本係依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5 月 16 日
書記官 秦富潔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