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裁定 101年度上訴字第666號上 訴 人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黃錫圭選任辯護人 湯光民律師被 告 黃嘉文選任辯護人 楊漢東律師被 告 施孟君被 告 謝智勇選任辯護人 顏伯奇律師被 告 林碧鳳被 告 董揚聲被 告 周有成被 告 陳志偉被 告 陳馨妤被 告 洪健章被 告 林家榮被 告 江慶哲被 告 李坤忠被 告 黃崇哲被 告 方秀芬被 告 林世明被 告 涂嘉翔上列上訴人因被告違反商業會計法等案件,不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1年3月30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2 年 5 月 9 日 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葉居正 法 官 蔡奇秀 法 官 張桂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書記官 鄭信邦中 華 民 國 102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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