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證等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訴字,102年度,177號
PTDM,102,訴,177,20130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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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177號
公 訴 人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陳泳泰
      吳明恭
上列被告因偽證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一○一年度偵字第
二九六五號),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需行調查之處,應再開
辯論,並定於民國壹佰零貳年伍月貳拾玖日上午拾時貳拾分在本
院刑事第四法庭開庭審理,希準時到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5   月  15  日
         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莊鎮遠
                   法 官 潘怡珍
                   法 官 李謀榮
不得抗告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5   月  15  日
                   書記官 鄭珮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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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