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停車位 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1年度,1007號
KSDV,101,訴,1007,20130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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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訴字第1007號
原   告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法定代理人 趙永全 
訴訟代理人 傳俊超 
      吳俊澤 
      黃仕翰律師
被   告 首長寶座大廈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唐幼瀾 
訴訟代理人 張齡方律師
      謝以涵律師
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停車位 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4 月 11 日
民事第三庭法 官 郭佳瑛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4 月 11 日
書記官 林宜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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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