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89年度,3186號
TPDV,89,訴,3186,200109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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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三一八六號
  原   告 弘芸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被   告 拉比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右當事人間請求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十一月十五日上午十時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二十七  日               民事第三庭法   官 陳邦豪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二十七  日                    法院書記官 高秋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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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拉比實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弘芸國際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比實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