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借款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重訴字,90年度,594號
TCDV,90,重訴,594,200109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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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重訴字第五九四號
  原   告  臺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民分行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丁○○
  法定代理人  乙○○
  被   告  丙○○
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一、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十月四日上午九時0分,在本院第二十
五法庭行言詞辯論。
二、原告應具狀陳明本件訴之聲明,並就違約金部分,明確表示起算之時點。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十九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
~B法   官 莊嘉蕙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十九   日
~B法院書記官 錢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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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臺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民分行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