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小上字,90年度,5號
TYDV,90,小上,5,20010927,1

1/1頁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小上字第五號
  上 訴 人 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曾國寶
  訴訟代理人 廖文煌
  被上訴人  甲○○
右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及準備程序。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二十七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
~B審判長法官 邱瑞祥
~B法   官 陳心婷
~B法   官 田玉芬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二十八  日~B法院書記官 羅椀文

1/1頁


參考資料
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