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司票字,102年度,244號
SCDV,102,司票,244,20130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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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票字第244號
聲 請 人 廣鑫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武煉
上聲請人與相對人億盛機電有限公司林玟龍等間請求本票裁定
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
期即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補正請求金額為何?(依聲請狀所載訴訟標的金額與
  請求金額不符)。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4   月  1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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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廣鑫營造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億盛機電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鑫營造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