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事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執消債更字,98年度,251號
TCDV,98,執消債更,251,2013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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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執消債更字第251號
聲 請 人 鐘紫姮鐘玄妃
債 權 人 台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繁治
債 權 人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梁成金
債 權 人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遇春
債 權 人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永仁
債 權 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孟峯
債 權 人 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田錨
債 權 人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國和
債 權 人 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邱正雄
上列聲請人與債務人__間更生事件事件,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未
據繳納執行費。
查本件執行標的__額核定為新台幣■金額轉換■元,折合銀元
■金額轉換■元,應徵執行費銀元■金額轉換■元,折合新台幣
■金額轉換■元。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__日內補繳,
逾期未繳,即駁回其聲請。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3   月  4   日
         民事執行處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3   月  4   日
              書記官 李國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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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台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