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2年度,7484號
TCDV,102,司促,7484,201303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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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促字第7484號
債 權 人 豐喜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廖憲平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紅景天養生御品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
令,本院裁定如下:
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特此裁定:
  ㈠請求利息於101年9月1日起算之依據為何?
  ㈡退票理由單影本3紙。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3   月  8   日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3   月  8   日
            書記官 吳淑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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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紅景天養生御品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豐喜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