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重附民字,101年度,6號
PCDM,101,重附民,6,20130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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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1年度重附民字第6號
原   告 坤映行銷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曾素媛
被   告 林世勖
上列被告林世勖因本院 100年度易字第4431號業務侵占案件,經
原告坤映行銷有限公司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
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
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
定。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3  月  14  日
         刑事第十一庭 審判長法 官 陳信旗
                   法 官 俞秀美
                   法 官 劉正偉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張羽誠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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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坤映行銷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