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更生事件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司執消債更字,100年度,237號
KSDV,100,司執消債更,237,201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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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237號
聲 請 人
即債務人  蔡有鳳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建平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東亮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滙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柯勝民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明忠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汪國華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邱正雄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金陽信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昱陞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童兆勤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增昌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侯金英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盧正昕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管國霖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錦瑭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富邦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高朝陽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新誠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柯象菊
上列當事人因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聲請更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所提如附表所示之更生方案應予認可,並自收受本院確定證明書之次月起,於每月十五日給付。
聲請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其生活程度應受如附件之限制。
理 由
一、按債務人有薪資、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固定收入,依其收入 及財產狀況,可認更生方案之條件已盡力清償者,法院應以 裁定認可更生方案;法院為認可之裁定時,因更生方案履行 之必要,對於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之生活 程度,得為相當之限制,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4條第1項 前段、第62條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
二、經查,債務人聲請更生,前經本院以100年度消債更字第267 號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在案,有上開裁定一份在卷可參。又查 聲請人名下無財產,其到院稱與前配偶白嘉銘於更生程序中 之民國(下同)101年2月8日離婚,二人育有二名未成年子 女白00(00年次)、白00(00年次),二人協議關於未成年 子女扶養費部分,債務人每月負擔新台幣(下同)5000元。 債務人離婚後,因台中有親戚之地緣關係,前往台中工作, 借住於舅媽家,每月補貼其2000元至3000元。其原先起所提 之更生方案還款金額10000元,係因當時尚未離婚,前夫表 示願負擔部分自己之生活費用,惟情事變遷,現因離婚後負 擔增加,每月還款能力減少。另其101年5月起任職於翔揚展 業有限公司,其平均薪資,扣除勞健保費後,加計2000元年 終紅包獎金,每月實際可支配收入平均約為22677元,以上 有戶籍謄本、離婚協議書、在職證明書、薪資單、債務人陳 報狀、債務人102年1月22日到院言詞陳述筆錄等在卷可稽。三、再查,債務人所提如附表所示之更生方案,其條件為自認可 更生方案裁定確定之翌月起,以1個月為1期,分72期清償, 每期清償8000元。經本院審酌下列情事,認其更生方案之條 件已盡力清償,且核屬適當、可行:




㈠債務人除每月固定收入外,名下別無財產,故本件無擔保 及無優先權債權之受償總額,不低於本院裁定開始更生程 序時,依清算程序所得受償之總額。又債務人聲請前二年 間可處分所得,扣除其必要生活費用後餘額,顯低於無擔 保及無優先權債權人之受償總額。
㈡又債務人原居住於高雄市,於聲請更生時陳報每月生活支 出金額願降低至7800元,惟其因離婚之人生重大變化,現 遷居至台中市,並增加房屋支出約2000元,每月生活支出 共計約9800元,核與內政部公布台中市101年度每人每月 最低生活費標準10303元相當,應認未逾一般人之生活程 度,要屬合理。
㈢另債務人陳報每月需負擔二名未成年子女扶養費5000元, 遠低於高雄市101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11890元, 亦屬合理。
㈣綜上,債務人將其每月收入於扣除上開必要生活支出後, 每月8000元之更生方案已將其目前每月剩餘金額全用於清 償,已傾其目前所餘之所有,其更生方案條件核屬已盡力 清償、適當、可行。
三、另有債權人主張對債務人於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應為 一定生活程度之限制,為使聲請人得以習得正確之消費觀念 使其得以復歸社會,重建經濟生活,並確保更生方案之履行 ,爰依本條例第62條第2項對聲請人於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 行完畢前,其生活程度應受如附件二之限制。
四、綜上所述,聲請人有固定收入,其所提更生方案已盡力清償 ,且無不得認可之消極事由,揆諸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立 法目的,在於保障債務人公平受償,謀求消費者經濟生活之 更生機會及社會經濟健全發展,且就聲請人之財產收入狀況 觀之,以更生方式清償債務較清算方式對債權人更為有利, 亦能重建聲請人之經濟生活秩序,是兼平衡兩造利益之考量 下,不經債權人會議可決,逕予認可該更生方案,爰裁定如 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 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2 月 27 日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郭乃綾
附件:更生債務人之生活限制
准許更生之債務人,未依更生條件完全履行完畢前,應受下列之生活限制:
一、不得為奢靡浪費之消費活動。
二、不得為賭博或為其他投機行為。




三、不得為不動產之處分或受讓。
四、不得為金錢借貸之行為。
五、不得搭乘計程車、高速鐵路及航空器,但因公務所需且由公 費支付者不在此限。
六、不得從事國外遊學或出國旅遊等消費行為。七、不得投資金融商品(例如股票、基金等)。八、不得從事逾越通常生活程度之贈與。
九、每月應製作收入支出帳目。
十、其他經本院限制之行為。
十一、每月應遵守支出限制。
附表(以下金額單位均為新台幣)
┌──────────────────────────────┐
│更生方案:每月一期,共72期,每月15日匯款,分配金額如下: │
├──────────┬──────┬─────┬──────┤
│債權人 │ 債權金額 │ 債權比例 │ 每期金額 │
├──────────┼──────┼─────┼──────┤
│大眾商業銀行 │ 183329 │ 3.34% │ 267 │
├──────────┼──────┼─────┼──────┤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 305722 │ 5.57% │ 446 │
├──────────┼──────┼─────┼──────┤
│甲○(台灣)商業銀行│ 301986 │ 5.50% │ 440 │
├──────────┼──────┼─────┼──────┤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 │ 146136 │ 2.66% │ 213 │
├──────────┼──────┼─────┼──────┤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 │ 667344 │ 12.15% │ 972 │
├──────────┼──────┼─────┼──────┤
│永豐商業銀行 │ 978272 │ 17.81% │ 1425 │
├──────────┼──────┼─────┼──────┤
金陽信資產管理公司 │ 254433 │ 4.63% │ 370 │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 728177 │ 13.26% │ 1061 │
├──────────┼──────┼─────┼──────┤
│台灣新光商業銀行 │ 144262 │ 2.63% │ 210 │
├──────────┼──────┼─────┼──────┤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 │ 566948 │ 10.32% │ 825 │
├──────────┼──────┼─────┼──────┤
│萬泰商業銀行 │ 86125 │ 1.57% │ 126 │
├──────────┼──────┼─────┼──────┤
│乙○(台灣)商業銀行│ 203463 │ 3.70% │ 296 │
├──────────┼──────┼─────┼──────┤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 │ 698646 │ 12.72% │ 1017 │
├──────────┼──────┼─────┼──────┤
富邦資產管理公司 │ 34194 │ 0.62% │ 50 │
├──────────┼──────┼─────┼──────┤
新誠國際資產管理公司│ 193415 │ 3.52% │ 282 │
├──────────┼──────┼─────┼──────┤
│債權總額 │ 5,492,452 │每期金額 │ 8,000 │
├──────────┼──────┼─────┼──────┤
│清償成數 │ 10.49% │清償總額 │ 576,000 │
├──────────┴──────┴─────┴──────┤
│補充說明: │
│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細則第26條第2項規定,由最大債權金融 │
│機構統一辦理收款及撥付款項之作業,惟匯款前債務人仍應自行向最│
│大債權金融機構洽詢,辦理相關手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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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滙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新誠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金陽信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富邦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新誠國際資產管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金陽信資產管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富邦資產管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