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盜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簡字,102年度,208號
KSDM,102,簡,208,20130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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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2年度簡字第208號
聲 請 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蔡瑞州
      吳明祥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1 年度
偵字第28489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蔡瑞州共同犯竊盜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吳明祥共同犯竊盜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 記載如附件。
二、核被告蔡瑞州吳明祥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 盜罪。被告2 人就本件傷害犯行之實施,有犯意聯絡與行為 分擔,為共同正犯。爰審酌被告2 人不思以正當方法謀取生 活上所需,竟為貪圖不法利益,率爾共同竊取告訴人裴凱鈞 所經營商行櫃檯抽屜內之現金新臺幣1萬4000 元,渠等犯罪 之動機、手段、目的均非可取,又審酌其竊盜之上開財物已 無從歸還,致告訴人之損失無從填補,並考量被告蔡瑞州前 有槍砲及毒品前科,被告吳明祥則尚無任何刑事前科,有臺 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2 份附卷可佐,兼衡被告蔡瑞州 國中畢業之智識程度及貧寒之生活狀況、被告吳明祥國小畢 業之智識程度及貧寒之生活狀況、渠等犯後均業已坦承之態 度等上開被告個人具體之行為人責任基礎之一切情狀,分別 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併均諭知如主文所示易科罰金之折算 標準。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 項, 刑法第28條、第320條第1項、第41條第1 項前段,刑法施行 法第1條之1第1項、第2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四、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 訴狀。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2 月 20 日
高雄簡易庭 法 官 陳奕帆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2 月 20 日
書記官 張義龍




附錄本判決論罪之法條:
刑法第320條第1項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 百元以下罰金。附件: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01年度偵字第28489號
被 告 蔡瑞州 男 28歲(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住高雄市○○區○○路000巷00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另案現於高雄第二監獄執行中)
吳明祥 男 29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高雄市○○區○○路000巷0號
居高雄市○○區○○路000巷0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蔡瑞州吳明祥因缺錢花用,竟共同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 有之犯意聯絡,於民國101年9月15日02時40分許,在高雄市 ○○區○○○路00號裴凱鈞所經營之「雷霆商行」內,趁店 員即吳明祥之妻伍莉惠蔡宗榮(左2人另為不起訴處分) 不注意之際,蔡瑞州吳明祥徒手竊取該商行櫃檯抽屜內之 現金新臺幣(下同)1萬4000元,得手後,蔡瑞州朋分1000 元予吳明祥,其餘款項則供己花用。嗣因裴凱鈞發現失竊報 警處理,始悉上情。
二、案經裴凱鈞訴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移送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蔡瑞州吳明祥於警詢及偵查中坦 承不諱,核與告訴人裴凱鈞於警詢及偵查中之指訴情節相符 ,復經證人伍莉惠蔡宗榮於偵查中結證無訛,此外,並有 報案三聯單1紙及「雷霆商行」監視器錄影畫面10張等在卷 可佐。綜上所述,被告2人犯嫌洵堪認定。
二、核被告蔡瑞州吳明祥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 盜罪嫌。被告2人就上開犯行有犯意之聯絡及行為之分擔, 請論以共同正犯。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 致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1 月 29 日




檢 察 官 陳麗琇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2 月 11 日
書 記 官
所犯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記事項:
本件係依刑事訴訟法簡易程序辦理,法院簡易庭得不傳喚被告、輔佐人、告訴人、告發人等出庭即以簡易判決處刑;被告、被害人、告訴人等對告訴乃論案件如已達成民事和解而要撤回告訴或對非告訴乃論案件認有受傳喚到庭陳述意見之必要時,請即另以書狀向簡易法庭陳述或請求傳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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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