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傷害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審交易字,101年度,1189號
KSDM,101,審交易,1189,20130227,1

1/1頁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1年度審交易字第1189號
公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李淑珍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1 年度調偵字
第1649號),本院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判決如下:
主 文
李淑珍因過失傷害人,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犯罪事實:
李淑珍合格考領汽車駕駛執照,於民國100 年10月23日晚上 6 時25分許(起訴書誤載為同日晚上6 時30分許),駕駛車 牌號碼0000-00 號自用小客車,沿高雄市大中二路由東往西 方向行駛,行經同路段與自由四路路口時,適有李○○○騎 乘車牌號碼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沿同方向行駛於李淑珍 之右側,李淑珍本應注意兩車併行之間距,隨時採取必要之 措施,而依當時情況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竟疏未注意及此 ,致其所駕車輛車身右前車頭與李○○○之上揭普通重型機 車發生擦撞,造成李○○○人車倒地,因而受有左側肱骨骨 折之傷害。李淑珍於肇事後停留於案發現場,於有偵查犯罪 職權之機關或公務員尚未發覺其犯罪前,主動向到場處理之 員警表明其為肇事者,自首而接受裁判。
二、程序部分:
本件被告李淑珍所犯係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3 年以 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其於準備程式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 陳述,經法官告知簡式審判程式之旨,並聽取公訴人、被告 之意見後,本院認為適宜而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三、證據名稱:
㈠、告訴人李○○○之證述。
㈡、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分局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道路交通 事故調查報告表㈠、㈡各1 份、交通大隊交通事故談話紀錄 表2 份、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道路交通事故肇事人自首情形紀 錄表、現場照片10張、高雄榮民總醫院100 年10月28日診斷 證明書1 紙(見警卷第10、13、16至25頁)。㈢、被告之自白。
四、論罪科刑:
㈠、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284 條第1 項前段之過失傷害罪。 又被告於肇事後停留於事故現場,在未有偵查犯罪職務之機 關或公務員發覺其為犯罪人前,即向前來現場處理之員警坦 承其為車禍肇事之人而自首犯罪,業據卷附高雄市政府警察



局道路交通事故肇事人自首情形紀錄表載明屬實(見警卷第 13頁),係對於未發覺之犯罪自首而接受裁判,已符合自首 要件,且無不應或不宜據以減輕其刑之情事存在,爰依刑法 第62條前段規定,減輕其刑。
㈡、爰審酌被告合格考領汽車駕駛執照,其駕駛汽車行駛於道路 上,本應遵守交通規則並小心謹慎駕駛,以維自身及他人之 安全,竟疏未保持安全併行間距而肇事,致告訴人受有傷害 ,自應予以非難,且迄今仍未能與告訴人達成和解以賠償其 所受損害(告訴人願降低求償額至410,000 元,被告所投保 汽車強制責任險及任意責任險之保險公司僅同意理賠300,00 0 元,被告表示除保險公司理賠金額外無法給付其他賠償金 額,雙方無法達成和解共識,參卷附刑事審查庭刑事案件移 付調解簡要紀錄表),更屬不該,兼衡其犯後坦承犯行,態 度尚可,並考量被告本件過失情節、告訴人所受傷勢程度, 以及被告之智識程度、經濟狀況小康等一切情狀,酌情量處 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示懲 儆。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 條之1 第1 項、第299 條第1項前段、第310 條之2 、第454 條第1 項,刑法第284 條第1 項前段、第62條前段、第41條第1 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 條之1,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謝長夏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2 月 27 日
刑事第十庭 法 官 林書慧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2 月 27 日
書記官 林惟英

附錄本件論罪科刑法條:
《刑法第284 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6 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 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 百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1 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 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施行法第1 條之1 》




中華民國94年1 月7 日刑法修正施行後,刑法分則編所定罰金之貨幣單位為新臺幣。
94年1 月7 日刑法修正時,刑法分則編未修正之條文定有罰金者,自94年1 月7 日刑法修正施行後,就其所定數額提高為30倍。但72年6 月26日至94年1 月7 日新增或修正之條文,就其所定數額提高為3 倍。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