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3年度附民字第83號原 告 陳沛融 陳佳婷 陳良彥被 告 MASHURI 現羈押於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看守所 WALUDI 現羈押於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看守所 VISA SUSANTO KONEDI 現羈押於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看守所 SOLEHUDIN WARA KUSWARA上列被告等因本院102年度矚重訴字第3號殺人等案件,經原告等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2 年 2 月 10 日 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 官 林惠玲 法 官 王耀興 法 官 李 岳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 書記官 莊淑茹中 華 民 國 104 年 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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