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公司法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上訴字,100年度,3589號
TPHM,100,上訴,3589,2013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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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100年度上訴字第3589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余秀珍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王瑞卿
上列二人共同
選任辯護人 簡 珣律師
      王志超律師
      李岳洋律師
上列上訴人等因違反公司法等案件,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
年度訴字第215號,中華民國100年11月9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
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度偵字第4045號),提起上訴
,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事 實
一、余秀珍前於民國94年間,曾因違反公司法等案件,經臺灣臺 北地方法院以93年度訴字第1296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4月確 定,並於94年3月30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詎其仍不知悔改 ,自95年8月間起至96年6月間止,明知如附表1所示普晙股 份有限公司等99家公司(該等99家公司所涉違反公司法等罪 嫌,均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另案偵辦)辦理公 司設立登記或增資之公司股東並未實際繳納股款,竟與該等 99家公司之負責人(或實際負責人)、許秀卿(由臺灣臺北 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另案偵辦)、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 成年記帳業者基於違反公司法、商業會計法、使公務員登載 不實之犯意聯絡,而由各公司負責人(或實際負責人)或逕 向其借款、或分別由許秀卿或上開記帳業者等人,分別轉介 各公司負責人,向其短期借款,作為如附表1所示99家公司 驗資之資金證明,經余秀珍允諾出借款項後,再由其指示該 等公司登記負責人提供借據及本票作為擔保,並至陽信商業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義分行(下稱陽信銀行信義分行)開設 如附表1所示之公司或籌備處活期存款帳戶後,將各自開戶 所取得公司或籌備處存摺及印章,以不詳方式,轉交予余秀 珍,復由余秀珍或其委託之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人,於附 表1開戶後存款所示日期,交由銀行櫃台辦理資金轉帳手續 ,自其所使用黃秀鳳等相關帳戶,分別轉帳或匯款存入前開 公司或籌備處帳戶後,旋將該存摺帶回影印,作為股款業經 股東繳納之存款證明,續由其分別製作如附表1所示之公司 或公司籌備處不實之股東繳納股款明細表及資產負債表(會



計師查核簽證)、委託書及公司設立登記資本額查核報告書 或公司增加資本登記查核報告書工作底稿,再於各項會計報 表上蓋用公司及負責人印章,交與如附表1所示不知情之會 計師簽章,而完成公司法第7條授權會計師查核簽證資本額 之作業後,余秀珍旋於如附表1資金轉出日期所示之日期, 將前開帳戶資金以現金領出或轉匯至其所使用之帳戶,並將 完成上開會計師簽證之文件,交還原委託之記帳業者,由該 記帳業者填製公司設立登記或增資登記申請書,而以上開存 摺影本、資產負債表及公司設立登記或公司增資登記資本額 查核報告書等申請文件,表明如附表1所示99家公司應收股 款均已收足,分別向主管機關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臺北市政 府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或增資變更登記,使該管承辦公務員審 查認為形式要件均已具備,而核准設立或變更登記,並登載 於職務上所掌之公司登記簿,足以生損害於主管機關對於公 司管理之正確性。
二、王瑞卿自97年6 月間起至98年5 月間止,明知如附表2 所示 興環實業有限公司等66家公司(該等66家公司所涉違反公司 法等罪嫌,均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另案偵辦) 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或增資之公司股東並未實際繳納股款,竟 與該等66家公司之負責人(或實際負責人)、朱寶珍、黎鑾 欽(均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另案偵辦)、真實 姓名、年籍不詳之記帳業者基於違反公司法、商業會計法、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犯意聯絡,而由各公司負責人(或實際 負責人)或逕向其借款、或分別由朱寶珍、黎鑾欽或上開記 帳業者,轉介各公司負責人,向其短期借款,作為如附表2 所示66家公司驗資之資金證明,經王瑞卿允諾後,即指示該 等公司登記負責人等,至如附表2所示陽信銀行臺北分行、 華泰銀行南京東路分行等銀行開設公司或公司籌備處活期存 款帳戶及該公司負責人個人帳戶後,將其各自開戶所取得之 上開帳戶存摺及印章,以面交或郵寄等方式,轉交予王瑞卿 ,復由王瑞卿或原委託之記帳業者,於附表2開戶後存款所 示日期,交由銀行櫃台辦理資金轉帳手續,自其所使用不詳 帳戶,分別轉帳或匯款存入如附表2所示之公司負責人帳戶 ,再自公司負責人帳戶轉帳至公司或公司籌備處帳戶後,旋 將該存摺帶回影印,作為股款業經股東繳納之存款證明,續 由其或原委託之記帳業者製作各公司或籌備處不實之股東繳 納股款明細表及資產負債表(會計師查核簽證)、委託書及 公司設立登記資本額查核報告書或公司增加資本登記查核報 告書工作底稿,再於各項會計報表上蓋用公司及負責人印章 ,交與如附表2所示不知情會計師簽章,或由不詳記帳業者



將資本額查核報告書工作底稿交給不知情之會計師簽章,而 完成公司法第7條授權會計師查核簽證資本額之作業後,王 瑞卿旋於如附表2資金轉出日期所示之日期,先將前開公司 帳戶資金轉出至公司負責人帳戶,再轉出至其所使用之不詳 帳戶。嗣由各公司原委託之記帳業者,填製公司設立登記或 公司增資登記申請書,而以上開公司或公司籌備處之存摺影 本、資產負債表及公司設立登記或公司增資登記資本額查核 報告書等申請文件,表明上開公司應收股款均已收足,分別 向主管機關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臺北市政府申請公司設立登 記或增資變更登記,使該管承辦公務員審查認為形式要件均 已具備,而核准設立或變更登記,並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 司登記簿,足以生損害於主管機關對於公司管理之正確性。三、案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自動檢舉簽分偵辦後提 起公訴。
理 由
壹、證據能力部分:
按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除法律有規定 者外,不得作為證據,刑事訴訟法第159條第1項固定有明文 。惟按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於法院調查證據時,知有第 159條第1項不得為證據之情形,而未於言詞辯論終結前聲明 異議者,視為有前項之同意,同法第159條之5第2項亦有明 文。本件檢察官、上訴人即被告余秀珍王瑞卿及其辯護人 對於本判決下列所引用之供述證據之證據能力,於本院行準 備程序時均表示無意見而不予爭執(本院卷第45頁),且迄 至言詞辯論終結前亦未再聲明異議,本院審酌上開證據資料 製作時之情況,尚無違法不當及證明力明顯過低之瑕疵之情 形,依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5第2項規定,認均具有證據能 力。又本院下列所引用之非供述證據(卷內之文書、物證) 之證據能力部分,並無證據證明係公務員違背法定程序所取 得,且當事人等於本院亦均未主張排除其證據能力,且迄本 院言詞辯論終結前均未表示異議,本院審酌前揭文書證據並 無顯不可信之情況與不得作為證據之情形,依刑事訴訟法第 158條之4反面解釋及第159條之4之規定,應認均有證據能力 。
貳、實體部分:
一、上揭犯罪事實一部分除附表1編號15、17、24、44、65、67 、74、78、79部分外,其餘部分業據被告余秀珍於本院審理 時坦承不諱;犯罪事實二部分亦經被告王瑞卿於本院審理時 坦承不諱,經核與證人吳思儀、黃秀鳳、劉秀沁、鄭仙寶、 盧榮郎、蔡卓翰、王月媚、吳德林胡秀娟周永鴻、陳高



寶貴、許秀卿、莊傑皓、陳素雲、陳振隆、朱寶珍、黎鑾欽 於偵查中之證述情節大致相符,並有余秀珍所有陽信商業銀 行帳號第00000000000號帳戶之存摺存款印鑑卡及板信商業 銀行印鑑卡各1紙(北檢98年度他字第4374號卷第56至57頁 )、鄭仙寶所有陽信商業銀行存摺存款印鑑卡及板信商業銀 行印鑑卡各1紙(北檢98年度他字第4374號卷第58至59頁) 、陽信商業銀行信義分行98年月12日陽信信義字第9800008 號函暨檢附之鄭艇所有帳號第00000000000號帳戶、鄭仙寶 所有帳號第00000000000號帳戶、余秀珍所有帳號第0000000 0000號帳戶之開戶資料及93年迄今之交易明細(北檢98年度 聲搜字第10號卷第20至22頁)、陽信銀行信義分行鄭艇、鄭 仙寶、余秀珍相關傳票彙整表(北檢98年度聲搜字第10號卷 第23至33頁)、鄭艇余秀珍、鄭仙寶、黃秀鳳等人在各銀 行所開立相關帳戶彙整表(北檢98年度聲搜字第10 號卷第 34頁)、臺北市第九信用合作社98年3月25日北市九信業字 第0666號函及所檢附之鄭仙寶所有帳號第0000000000000000 號帳戶、余秀珍所有帳號第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之開戶 基本資料及交易明細(北檢98年度聲搜字第10號卷第35至59 頁)、臺北市第九信用合作社雙園分行95年7月31日、8月4 日交易傳票13紙(北檢98年度聲搜字第10號卷第60至72頁) 、陽信銀行信義分行余秀珍、黃秀鳳相關傳票影本4紙(北 檢98年度聲搜字第10號卷第78至79頁)、臺北市第九信用合 作社雙園分行鄭仙寶、余秀珍匯款予黃秀鳳相關傳票11紙( 北檢98年度聲搜字第10號卷第80至90頁)、臺北市第九信用 合作社雙園分行鄭仙寶、陽信銀行信義分行余秀珍匯款予王 瑞卿相關傳票(北檢98年度聲搜字第10號卷第91至95頁)、 華泰商業銀行97年7月9日(97)華泰總南京東路字第05684 號函及所檢附之帳號第0000000000000號帳戶客戶之客戶對 帳單及相關傳票(北檢98年度聲搜字第10號卷第101頁反面 至103頁)、華泰商業銀行97年8月1日(97)華泰總南京東 路字第06384號函及所檢附之黃秀鳳開戶基本資料(北檢98 年度聲搜字第10號卷第104至105頁)、中華電信資料查詢資 料(北檢98年度聲搜字第10號卷第113至118頁)、臺北地檢 署搜索扣押筆錄(北檢98年度聲搜字第10號卷第167至171頁 )、借款人蔡卓翰之借據1紙(99年度偵字第4045號卷第47 頁)、昇尚稅務會計事務所費用明細表、便條紙各1張(99 年度偵字第4045號卷第54至55頁)、臺北地檢署99年度藍保 管字第1537號收受贓證物品清單、扣押物品清單(99年度偵 字第4045號卷第73至76 頁)、附表1所示公司之增資或設立 卷及該等公司匯款申請書、取款條等資料(99年度偵字第



4045號資料卷二至十全卷)、附表2所示公司之增資或設立 卷及該等公司存摺影本(99年度偵字第4045號資料卷至 全卷)、陽信商業銀行信義分行100年5月9日陽信信義字第 1000050號函及檢附之如附表1編號15、17、20、24、25、32 、44、65、67、74、78、79、93等13個帳戶之資金轉出資料 (原審卷一第38至52頁)、陽信銀行信義分行100年7月7日 陽信信義字第0000000號函及附件(原審卷一第82至86頁) 、陽信商業銀行信義分行101年8月22日陽信信義字第101003 3號函及所附之存款送款單、取款條、匯款申請書(本院卷 第59至65頁)等件在卷可參,並有扣案受託辦理公司登記名 冊1本、存款結清銷戶申請書1本、存摺交易明細影本1本、 轉帳匯款申請書2張、帳冊及電話本1本、金典開發(股)設 立登記申請書1本、公司預查申請表1本、受託辦理公司登記 名冊二4張、公司名稱預查申請表1本、公司大小章(印文) 名冊12張、存摺148本、印章89顆等物存卷可查,足認被告2 人之自白與事實相符,堪以採信。至於被告余秀珍及其辯護 人另辯稱:附表1編號15、17、24、44、65、67、74、78、 79所示之公司部分,因自上開公司(或籌備處)領出之金錢 係以現金領出,無法證明被告余秀珍出借之資金有再回流至 被告余秀珍所使用之帳戶,此部分之犯行尚屬不能證明云云 。經查:被告余秀珍就附表1編號15、17、24、44、65、67 、74、78、79所示之違反公司法第9條第1項前段之罪及商業 會計法第71條第5款之罪及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罪,業據被告余秀珍於原審坦承不諱,被告余秀珍於本院審 理時亦坦承附表1編號15、17、24、44、65、67、74、78、 79所示之公司之驗資資金係其所出借(本院卷第117頁反面 、118頁),雖嗣後上開公司(或籌備處)領出之金錢係以 現金分次領出,惟都是於存入後2、3天內即領出,而被告係 提供上開資金之出借人,其出借之目的係要賺取利息,且上 開公司(或籌備處)於陽信銀行信義分行開立公司(或籌備 處)活期存款帳戶後,即將各自開戶所取得公司或籌備處存 摺、印章轉交予余秀珍,復由余秀珍或其委託之真實姓名、 年籍不詳之人,於附表1開戶後存款所示日期,交由銀行櫃 台辦理資金轉帳手續,自其所使用黃秀鳳等相關帳戶,分別 轉帳或匯款存入前開公司或籌備處帳戶後,旋將該存摺帶回 影印,作為股款業經股東繳納之存款證明,是上開存摺及印 章於資金轉回至余秀珍所使用之帳戶前,為防止遭他人領走 ,上開開戶之存摺及印章自應在余秀珍控管中,而上開被告 余秀珍提供之資金於存入後,亦確係2、3天內即被領出,雖 上開領取方式係以現金領出,無法由取款條判定係由余秀珍



領走,惟依上揭說明,當足以認定係是由余秀珍或其委託之 人所領取。足證被告余秀珍確係是將資金借貸予附表1所示 之上開公司後,於完成驗資後,即再將出借之資金轉回。被 告余秀珍及其辯護人辯稱:附表1編號15、17、24、44、65 、67、74、78、79所示之公司部分,因自上開公司(或籌備 處)領出之金錢係以現金領出,無法證明被告余秀珍出借之 資金有再回流至被告余秀珍所使用之帳戶,此部分之犯行尚 屬不能證明云云,尚難採信,本件事證明確,被告2人之犯 行均堪認定,應予依法論科。
二、按公司之申請登記,主管機關僅需形式審查(最高法院96年 度第5 次刑事庭會議決議可資參照) ;又按資產負債表,係 屬商業會計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之財務報表。是核被告2人 所為,均係犯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公司法 第9條第1項前段之罪及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5款之罪。被告 余秀珍與如附表1所示之各該公司負責人、許秀卿、真實姓 名年籍不詳之記帳業者等人;被告王瑞卿與如附表2所示之 各該公司負責人、朱寶珍、黎鑾欽、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記 帳業者等人,就上開犯行皆有犯意聯絡與行為分擔,均應依 刑法第28條之規定,論以共同正犯。被告2人與許秀卿、朱 寶珍、黎鑾欽及上開記帳業者因非公司之負責人,係無身分 之人而與有公司負責人、商業負責人身分之人共同實施犯罪 ,為身分犯,依刑法第31條第1項之規定,渠等亦成立共同 正犯。被告2人利用不知情之會計師簽具查核報告書並簽證 表明股東股款業已繳足,進而遂行本件犯行,為間接正犯。 被告2人各以一行為同時觸犯上開三罪,為想像競合犯,均 應從一重之公司法第9條第1項處斷。被告余秀珍就附表1所 示之各犯行;被告王瑞卿就附表2所示之各犯行,其犯意各 別,行為互殊,應予分論併罰。被告余秀珍於94年間,曾因 違反公司法等案件,經台灣台北地方法院以93年度訴字第 1296 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4月確定,並於94年3月30日易科 罰金執行完畢等情,有本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份附卷可參, 是被告余秀珍受徒刑之執行完畢,5年以內故意再犯本件有 期徒刑以上之99罪,均為累犯,皆應依刑法第47條第1項之 規定,加重其刑。又被告2人雖非公司負責人,惟其等為上 開公司借資登記之主要金主,如非其等願意借資,如附表1 、2所示公司負責人亦無從遂行犯行,是被告2人之可責性較 諸各該公司負責人,並無較低之情形,爰不依刑法第31條第 1項但書之規定,予以減輕其刑,附此敘明。
三、原審認被告2人罪證明確,援引公司法第9條第1項,商業會 計法第71條第5款,刑法第11條前段、第28條、第47條第1項



、第31條第1項、第214條、第55條、第51條第5款、第41條 第1項前段、第8項,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規定,並審酌被告 2人為謀私利,無視法令規定,以借貸金錢之方式,提供公 司負責人金援以辦理驗資作業,擾亂公司登記之正確性與社 會交易安全,對於民生經濟自有不良影響,及被告2人於犯 後均能坦承犯行,態度良好,足見有悔悟之心,以及其犯罪 之動機、目的、手段、所造成之損害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 如附表1、2所示之刑,並均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復說 明被告2人行為後,刑法第41條第8項於98年12月30日修正為 :「第1項至第4項及第7項之規定,於數罪併罰之數罪均得 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其應執行之刑逾六月者,亦適用 之」,是修正後之規定,較諸修正前之規定:「第一項至第 三項規定於數罪併罰,其應執行之刑未逾六個月者,亦適用 之」有利於被告,故應依刑法第2條第1項後段之規定,適用 修正後之法律。就被告王瑞卿部分,定其應執行刑2年6月, 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又被告余秀珍之犯罪模式係以 借資予各該公司負責人,以供公司負責人通過公司登記主管 機關之查驗,而可順利進行設立或增資之登記,是其犯罪之 行為乃係出借資金,而其犯罪行為時間之認定,應以出借資 金之時間為準。被告余秀珍就附表1之犯行,除編號39、77 、78、79、80等5次犯行外,均係在96年4月24日前為之,所 犯合於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所列減刑條件,亦核 無該減刑條例所定不得減刑規定之情形,均應依該條例第2 條第1項第3款、第7條之規定,分別減其宣告刑2分之1,詳 如附表1編號1至38、40至76、81至99所示,並依同條例第9 條之規定,分別就減得之刑,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復 依同條例第11條之規定,就減得之刑,與未減之罪刑,定其 應執行之刑3年6月,及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並說明扣 案之受託辦理公司登記名冊1本、存款結清銷戶申請書1本、 存摺交易明細影本1本、轉帳匯款申請書2張、帳冊及電話本 1 本、金典開發(股)設立登記申請書1本、公司預查申請 表1本、受託辦理公司登記名冊二4張、公司名稱預查申請表 1本、公司大小章(印文)名冊12張、存摺148本、印章89顆 等物,均非被告王瑞卿所有之物,業據其陳明在卷(原審卷 二第13頁),而不宣告沒收。其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量刑亦 屬妥適。
四、被告2人上訴請求從輕量刑,被告余秀珍並否認有附表1編號 15、17、24、44、65、67、74、78、79所示之犯行,被告王 瑞卿並請求宣告緩刑等語。經查刑之量定係實體法上賦予法 院職權裁量之事項,倘無逾越法律規定之範圍,或濫用裁量



權限之情形,即不得任意指摘為違法(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 字第3855號判決意旨參照)。本件原判決已詳細記載其審酌 科刑之一切情狀之理由,從形式上觀察,原判決並無認定事 實錯誤、量刑瑕疵或違背法令之情形。又緩刑之宣告與否, 固屬實體法上賦予法院得為自由裁量之事項,惟法院行使此 項職權時,除應審查被告是否符合緩刑之法定要件外,仍應 受比例原則與平等原則等一般法律原則之支配,以期達成客 觀上之適當性、相當性與必要性之價值要求。經查被告王瑞 卿本案所犯之違反公司法等犯行多達66件,其以借貸金錢之 方式,提供公司負責人金援以辦理驗資作業,擾亂公司登記 之正確性與社會交易安全,情節並非輕微,實不符合客觀上 之適當性、相當性與必要性之價值要求,自不宜宣告緩刑。 被告余秀珍否認有附表1編號15、17、24、44、65、67、74 、78、79所示之犯行,亦無理由已如前述,被告2人上訴難 認有理由,均應予以駁回。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68條,判決如主文。本案經檢察官劉靜婉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 月 22 日
刑事第十庭 審判長法 官 陳明富
法 官 洪于智
法 官 賴邦元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未敘述上訴之理由者並得於提起上訴後1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鄭信昱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 月 22 日
附表1:
┌──┬──────────┬────────┬──────┬──────┬──────┬──────────────┐
│編號│公司名稱 │銀行帳號 │開戶後存款 │資金轉出 │簽證會計師 │ 主 文 │
├──┼──────────┼────────┼──────┼──────┼──────┼──────────────┤ │ 01 │普晙股份有限公司 │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08.02轉入│95.08.04轉出│吳思儀余秀珍共同公司負責人,公司應│
│ │負責人趙承先 │00000-000000-0 │4,000萬元 │4,000萬元 │(增資) │收之股款,股東並未實際繳納,│
├──┼──────────┼────────┼──────┼──────┼──────┤而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共參拾│
│ 02 │欣雨生化科技股份有限│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08.04轉入│95.08.07轉出│吳思儀 │捌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肆│
│ │公司負責人王若平 │00000-000000-0 │800萬元 │800萬元 │(設立) │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
├──┼──────────┼────────┼──────┼──────┼──────┤仟元折算壹日。均減為有期徒刑│
│ 03 │裝潢家設計工程有限公│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08.04轉入│95.08.07轉出│吳思儀 │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
│ │司負責人盧榮郎 │00000-000000-0 │300萬元 │300萬元 │(設立) │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04 │翰宇國際有限公司 │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08.04轉入│95.08.07轉出│吳思儀 │ │
│ │負責人蔡卓翰 │00000-000000-0 │1,000萬元 │1,000萬元 │(設立) │ │
├──┼──────────┼────────┼──────┼──────┼──────┤ │
│ 05 │欣視傳播有限公司 │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08.07轉入│95.08.09轉出│吳思儀 │ │
│ │負責人池秀鳳 │00000-000000-0 │200萬元 │200萬元 │(增資) │ │
├──┼──────────┼────────┼──────┼──────┼──────┤ │
│ 06 │鴻亞實業有限公司 │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08.07轉入│95.08.09轉入│吳思儀 │ │
│ │負責人林富權 │00000-000000-0 │3,800萬元 │3,800萬元 │(增資) │ │
├──┼──────────┼────────┼──────┼──────┼──────┤ │
│ 07 │台灣城市房地資產管理│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08.07轉入│95.08.09轉出│吳思儀 │ │
│ │股份有限公司朱建文 │00000-000000-0 │1000萬元 │1000萬元 │(設立) │ │
├──┼──────────┼────────┼──────┼──────┼──────┤ │
│ 08 │現代國際事業有限公司│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08.16轉入│95.08.18轉出│吳思儀 │ │
│ │負責人何冠翰 │00000-000000-0 │500萬元 │500萬元 │(設立) │ │
├──┼──────────┼────────┼──────┼──────┼──────┤ │
│ 09 │韋捷科技有限公司 │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08.22轉入│95.08.24轉出│吳思儀 │ │
│ │負責人趙義仁 │00000-000000-0 │900萬元 │900萬元 │(增資) │ │
├──┼──────────┼────────┼──────┼──────┼──────┤ │
│ 10 │體相用創意有限公司 │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09.04轉入│95.09.06轉出│吳思儀 │ │
│ │負責人廖仁槐 │00000-000000-0 │100萬元 │100萬元 │(設立) │ │
├──┼──────────┼────────┼──────┼──────┼──────┤ │
│ 11 │九嘉汽車有限公司 │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09.15轉入│95.09.19轉出│吳思儀 │ │
│ │負責人吳嘉財 │00000-000000-0 │100萬元 │100萬元 │(設立) │ │
├──┼──────────┼────────┼──────┼──────┼──────┤ │
│ 12 │羅強企業有限公司 │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09.25轉入│95.09.27轉出│吳思儀 │ │
│ │負責人何明潔 │00000-000000-0 │200萬元 │200萬元 │(增資) │ │
├──┼──────────┼────────┼──────┼──────┼──────┤ │
│ 13 │台灣魄力資訊有限公司│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09.25轉入│95.09.27轉入│吳思儀 │ │
│ │負責人沈紀鐘 │00000-000000-0 │500萬元 │500萬元 │(增資) │ │
├──┼──────────┼────────┼──────┼──────┼──────┤ │
│ 14 │第一聯合行銷有限公司│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09.25-26 │95.09.28轉出│吳思儀 │ │
│ │負責人柳建樑 │00000-000000-0 │轉入900萬元 │900萬元 │(增資) │ │
├──┼──────────┼────────┼──────┼──────┼──────┤ │
│ 15 │卓爾設計有限公司 │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09.27轉入│95.09.29-10.│吳思儀 │ │
│ │負責人黃珊雅 │00000-000000-0 │100萬元 │2轉出100萬元│(設立) │ │
├──┼──────────┼────────┼──────┼──────┼──────┤ │
│ 16 │進鵬國際有限公司 │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10.11轉入│95.10.13轉出│吳思儀 │ │
│ │負責人謝世雄 │00000-000000-0 │100萬元 │100萬元 │(設立) │ │
├──┼──────────┼────────┼──────┼──────┼──────┤ │
│ 17 │宏暐興業有限公司 │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10.16轉入│95.10.18-19 │吳思儀 │ │




│ │負責人陳四川 │00000-000000-0 │100萬元 │轉出100萬元 │(設立) │ │
├──┼──────────┼────────┼──────┼──────┼──────┤ │
│ 18 │永德興實業有限公司 │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10.19轉入│95.10.23轉出│吳思儀 │ │
│ │負責人蔡永桂 │00000-000000-0 │100萬元 │100萬元 │(設立) │ │
├──┼──────────┼────────┼──────┼──────┼──────┤ │
│ 19 │紳宏時裝開發有限公司│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10.19轉入│95.10.23轉出│吳思儀 │ │
│ │負責人陳彥程 │00000-000000-0 │500萬元 │500萬元 │(設立) │ │
├──┼──────────┼────────┼──────┼──────┼──────┤ │
│ 20 │泳盛實業有限公司 │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10.25轉入│95.10.30-31 │吳思儀 │ │
│ │負責人游升亮 │00000-000000-0 │100萬元 │轉出100萬元 │(設立) │ │
├──┼──────────┼────────┼──────┼──────┼──────┤ │
│ 21 │九龍鳳殿有限公司 │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11.06轉入│95.11.08轉出│吳思儀 │ │
│ │負責人陳淑鳳 │00000-000000-0 │100萬元 │100萬元 │(設立) │ │
├──┼──────────┼────────┼──────┼──────┼──────┤ │
│ 22 │利生發工業有限公司 │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11.14轉入│95.11.16轉出│吳思儀 │ │
│ │負責人徐裕興 │00000-000000-0 │300萬元 │300萬元 │(設立) │ │
├──┼──────────┼────────┼──────┼──────┼──────┤ │
│ 23 │臻寶企業有限公司 │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11.22轉入│95.11.24轉出│吳思儀 │ │
│ │負責人邱沛嫺 │00000-000000-0 │100萬元 │100萬元 │(設立) │ │
├──┼──────────┼────────┼──────┼──────┼──────┤ │
│ 24 │炬霖企業有限公司 │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11.29轉入│95.12.1-4轉 │吳思儀 │ │
│ │負責人陳志成 │00000-000000-0 │100萬元 │出100萬元 │(設立) │ │
├──┼──────────┼────────┼──────┼──────┼──────┤ │
│ 25 │金玉傳家文物有限公司│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12.11轉入│95.12.13轉出│吳思儀 │ │
│ │負責人陳俊傑 │00000-000000-0 │100萬元 │100萬元 │(設立) │ │
├──┼──────────┼────────┼──────┼──────┼──────┤ │
│ 26 │富莉萊國際企業有限公│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6.01.24轉入│96.01.26轉入│吳思儀 │ │
│ │司負責人黃賜龍 │00000-000000-0 │200萬元 │200萬元 │(設立) │ │
├──┼──────────┼────────┼──────┼──────┼──────┤ │
│ 27 │大地整合行銷有限公司│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6.02.01轉入│96.02.05轉出│吳思儀 │ │
│ │負責人謝怡君 │00000-000000-0 │500萬元 │500萬元 │(設立) │ │
├──┼──────────┼────────┼──────┼──────┼──────┤ │
│ 28 │北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6.02.12轉入│96.02.14轉出│吳思儀 │ │
│ │負責人陳宗仁 │00000-000000-0 │500萬元 │500萬元 │(增資) │ │
├──┼──────────┼────────┼──────┼──────┼──────┤ │
│ 29 │坤音企業有限公司 │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08.02轉入│95.08.04轉出│田錦文 │ │
│ │負責人巫文君 │00000-000000-0 │500萬元 │500萬元 │(設立) │ │
├──┼──────────┼────────┼──────┼──────┼──────┤ │
│ 30 │歐雅藝文管理國際有限│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08.16轉入│95.08.18轉出│田錦文 │ │
│ │公司負責人王淑娟 │00000-000000-0 │100萬元 │100萬元 │(設立) │ │




├──┼──────────┼────────┼──────┼──────┼──────┤ │
│ 31 │興揚工程有限公司 │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09.13轉入│95.09.15轉出│田錦文 │ │
│ │負責人蔡興源 │00000-000000-0 │100萬元 │100萬元 │(設立) │ │
├──┼──────────┼────────┼──────┼──────┼──────┤ │
│ 32 │臻品商務股份有限公司│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09.20轉入│95.09.22-25 │田錦文 │ │
│ │負責人陳維寰 │00000-000000-0 │3,500萬元 │轉出3,500萬 │(設立) │ │
│ │ │ │ │元 │ │ │
├──┼──────────┼────────┼──────┼──────┼──────┤ │
│ 33 │艾紗企業有限公司 │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10.12轉入│95.10.14轉出│田錦文 │ │
│ │負責人高書傑 │00000-000000-0 │500萬元 │500萬元 │(設立) │ │
├──┼──────────┼────────┼──────┼──────┼──────┤ │
│ 34 │錢部餐飲有限公司 │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10.16轉入│95.10.18轉出│田錦文 │ │
│ │負責人蔡碧株 │00000-000000-0 │100萬元 │100萬元 │(設立) │ │
├──┼──────────┼────────┼──────┼──────┼──────┤ │
│ 35 │沛康工程有限公司 │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10.16轉入│95.10.18轉出│田錦文 │ │
│ │負責人李振榜 │00000-000000-0 │100萬元 │100萬元 │(設立) │ │
├──┼──────────┼────────┼──────┼──────┼──────┤ │
│ 36 │柏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11.27轉入│95.11.29轉出│田錦文 │ │
│ │負責人盧浩彥 │00000-000000-0 │100萬元 │100萬元 │(設立) │ │
├──┼──────────┼────────┼──────┼──────┼──────┤ │
│ 37 │華成顧問有限公司 │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6.01.17轉入│96.01.19轉出│田錦文 │ │
│ │負責人蕭人哲 │00000-000000-0 │100萬元 │100萬元 │(設立) │ │
├──┼──────────┼────────┼──────┼──────┼──────┤ │
│ 38 │豪富科技有限公司 │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6.01.24轉入│96.01.26轉出│田錦文 │ │
│ │負責人高樹豪 │00000-000000-0 │500萬元 │500萬元 │(增資) │ │
├──┼──────────┼────────┼──────┼──────┼──────┼──────────────┤
│ 39 │博識萊文化事業有限公│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6.05.10轉入│96.05.14轉出│田錦文 │余秀珍共同公司負責人,公司應│
│ │司負責人胡瑞珉 │00000-000000-0 │500萬元 │500萬元 │(設立) │收之股款,股東並未實際繳納,│
│ │ │ │ │ │ │而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累犯,│
│ │ │ │ │ │ │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
│ │ │ │ │ │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40 │富達租車股份有限公司│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08.02轉入│95.08.04轉出│韓景山 │余秀珍共同公司負責人,公司應│
│ │負責人陳介文 │00000-000000-0 │500萬元 │500萬元 │(增資) │收之股款,股東並未實際繳納,│
├──┼──────────┼────────┼──────┼──────┼──────┤而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共參拾│
│ 41 │御芳行銷顧問有限公司│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12.07轉入│95.12.11轉出│韓景山 │柒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肆│
│ │負責人陳尚逸 │00000-000000-0 │100萬元 │100萬元 │(設立) │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
├──┼──────────┼────────┼──────┼──────┼──────┤仟元折算壹日。均減為有期徒刑│
│ 42 │稟科企業有限公司 │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08.14轉入│95.08.16轉出│張崑銘 │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
│ │負責人韓念平 │00000-000000-0 │2500萬元 │2500萬元 │(增資) │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43 │傳承投資有限公司 │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08.14轉入│95.08.16轉出│張崑銘 │ │
│ │負責人林俊明 │00000-000000-0 │1000萬元 │1000萬元 │(設立) │ │
├──┼──────────┼────────┼──────┼──────┼──────┤ │
│ 44 │蔡秋源有限公司 │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08.14轉入│95.08.16-17 │諶秉宏 │ │
│ │負責人蔡麗貞 │00000-000000-0 │100萬元 │轉出100萬元 │(設立) │ │
├──┼──────────┼────────┼──────┼──────┼──────┤ │
│ 45 │嘉翊達股份有限公司 │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08.14轉入│95.08.16轉出│諶秉宏 │ │
│ │負責人谷海澐 │00000-000000-0 │500萬元 │500萬元 │(設立) │ │
├──┼──────────┼────────┼──────┼──────┼──────┤ │
│ 46 │煌益科技有限公司 │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08.16轉入│95.08.18轉出│諶秉宏 │ │
│ │負責人葉喬允 │00000-000000-0 │500萬元 │500萬元 │(設立) │ │
├──┼──────────┼────────┼──────┼──────┼──────┤ │
│ 47 │天瑋國際有限公司 │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08.30轉入│95.09.01轉出│諶秉宏 │ │
│ │負責人林佩勳 │00000-000000-0 │500萬元 │500萬元 │(設立) │ │
├──┼──────────┼────────┼──────┼──────┼──────┤ │
│ 48 │昊鑫實業有限公司 │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09.18轉入│95.09.20轉出│諶秉宏 │ │
│ │負責人王昀婷 │00000-000000-0 │100萬元 │100萬元 │(設立) │ │
├──┼──────────┼────────┼──────┼──────┼──────┤ │
│ 49 │優仕美國際事業有限公│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09.22轉入│95.09.25轉出│諶秉宏 │ │
│ │司負責人張正雯 │00000-000000-0 │500萬元 │500萬元 │(設立) │ │
├──┼──────────┼────────┼──────┼──────┼──────┤ │
│ 50 │蓁醇貿易有限公司 │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10.02轉入│95.10.04轉出│諶秉宏 │ │
│ │負責人曾松紫 │00000-000000-0 │500萬元 │500萬元 │(設立) │ │
├──┼──────────┼────────┼──────┼──────┼──────┤ │
│ 51 │偉利安國際有限公司 │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10.02轉入│95.10.04轉出│諶秉宏 │ │
│ │負責人周芸薇 │00000-000000-0 │200萬元 │200萬元 │(設立) │ │
├──┼──────────┼────────┼──────┼──────┼──────┤ │
│ 52 │和瑞康實業有限公司 │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10.16轉入│95.10.18轉出│諶秉宏 │ │
│ │負責人林雅慧 │00000-000000-0 │400萬元 │400萬元 │(增資) │ │
├──┼──────────┼────────┼──────┼──────┼──────┤ │
│ 53 │君紳有限公司 │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10.17轉入│95.10.19轉出│諶秉宏 │ │
│ │負責人謝美羚 │00000-000000-0 │500萬元 │500萬元 │(增資) │ │
├──┼──────────┼────────┼──────┼──────┼──────┤ │
│ 54 │原田有限公司 │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10.17轉入│95.10.19轉出│諶秉宏 │ │
│ │負責人李聰期 │00000-000000-0 │200萬元 │200萬元 │(設立) │ │
├──┼──────────┼────────┼──────┼──────┼──────┤ │
│ 55 │華芮數位科技有限公司│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10.23轉入│95.10.25轉出│諶秉宏 │ │
│ │負責人洪昌華 │00000-000000-0 │100萬元 │100萬元 │(設立) │ │
├──┼──────────┼────────┼──────┼──────┼──────┤ │




│ 56 │昌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10.25轉入│95.10.30-31 │諶秉宏 │ │
│ │負責人高鈺宗 │00000-000000-0 │350萬元 │轉出350萬元 │(增資) │ │
├──┼──────────┼────────┼──────┼──────┼──────┤ │
│ 57 │葛瑞士佛股份有限公司│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11.06轉入│95.11.08轉出│諶秉宏 │ │
│ │負責人郭建華 │00000-000000-0 │100萬元 │100萬元 │(設立) │ │
├──┼──────────┼────────┼──────┼──────┼──────┤ │
│ 58 │維昌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11.08轉入│95.11.10轉出│諶秉宏 │ │
│ │負責人王永維 │00000-000000-0 │100萬元 │100萬元 │(設立) │ │
├──┼──────────┼────────┼──────┼──────┼──────┤ │
│ 59 │尚銨工業有限公司 │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12.04轉入│95.12.06轉出│諶秉宏 │ │
│ │負責人陳照銘 │00000-000000-0 │300萬元 │300萬元 │(設立) │ │
├──┼──────────┼────────┼──────┼──────┼──────┤ │
│ 60 │志賓有限公司 │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5.12.04轉入│95.12.06轉出│諶秉宏 │ │
│ │負責人林宏賓 │00000-000000-0 │300萬元 │300萬元 │(設立) │ │
├──┼──────────┼────────┼──────┼──────┼──────┤ │
│ 61 │巨偲廣告有限公司 │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6.01.17轉入│96.01.19轉出│諶秉宏 │ │
│ │負責人簡秀真 │00000-000000-0 │1000萬元 │1000萬元 │(增資) │ │
├──┼──────────┼────────┼──────┼──────┼──────┤ │
│ 62 │緯大國際有限公司 │陽信銀行信義分行│96.01.17轉入│96.01.19轉出│諶秉宏 │ │
│ │負責人吳奕緯 │00000-000000-0 │100萬元 │100萬元 │(設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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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韋捷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瑞康實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智森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普晙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新曜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巨偲廣告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