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董事關係不存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2年度,317號
TPDV,102,訴,317,2013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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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317號
原   告 陳月蟬
上列原告與被告青騰企管顧問有限公司間請求確認董事關係不存
在事件,原告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被告青騰企管
顧問有限公司之真正法定代理人,如無法代理人時,則應聲請本
院選任特別代理人,如逾期不為補正及聲請時,即駁回其訴,特
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   月  23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林春鈴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   月  23  日
                書記官 林芯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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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青騰企管顧問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