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2年度,675號
TYDV,102,司促,675,2013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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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促字第675號
債 權 人 統賀冷凍食品有限公司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美圖國際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
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
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一、表明債權人之法定代理人。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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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統賀冷凍食品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美圖國際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