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1年度智易字第14號公 訴 人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杜信億 嚴芝良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 月 10 日 刑事第二庭 法 官 簡光昌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 月 10 日 書記官 廖苹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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