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更生程序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消債更字,102年度,1號
CYDV,102,消債更,1,20130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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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消債更字第1號
聲 請 人 邱永村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更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日內,補提附表所示相關資料證明到院。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 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 8條定有明文。又按聲請更生或清算 ,徵收聲請費新臺幣(下同)一千元;郵務送達費及法院人 員差旅費不另徵收,但所需費用超過應徵收之聲請費者,其 超過部分,依實支數計算徵收,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 6條 第1項、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又上開所需費用及進行更生或 清算程序之必要費用,法院得酌定相當金額,定期命聲請人 預納之,逾期未預納者,除別有規定外,法院得駁回更生或 清算之聲請,復為同條第3項所明定。
二、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惟未提出如附表所示事項到院 ,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 月 17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林中如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 月 17 日
書 記 官 許錦清
附表:
一、預納郵務送達費 1,380元(按債權人及債務人總人數,以每 人10份,每份34元計算,並扣除已繳納之聲請費一千元。計 算式:7人×10份×34元-1,000元=1,380)。又本件郵務送 達費係預繳,如有不足,另依實支數計算徵收;尚有剩餘, 則退還予聲請人,併此敘明。
二、預納動產鑑定費 6,000元(按債務人所有動產數目,以動產 每件3,000元計算,計算式:3,000×2=6,000)。又本件鑑 定費係預繳,如有不足,另依實支數計算徵收;尚有剩餘, 則退還予聲請人,併此敘明。
三、就債權人清冊部分:
㈠請說明聲請狀所附「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當事人綜合 信用報告-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專用債權人清冊」中第一 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受讓原債權行庫-匯豐嘉義之 債權269,000元 、摩根聯邦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受讓原



債權金額5,531元 、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受讓 原債權金額71,816元、金陽信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受讓 原債權金額74,786元等各債權是否仍然存在或已清償完畢? 並一併提出債權相關證明資料或清償資料。
㈡請說明除所提債權人清冊上列舉之債權人外,是否已無其他 債權人?如為否定,請提出完整之債權人清冊。若上開(一 )事項之債權人仍然存在,請一併更正,及提出完整之債權 人清冊。
四、請說明聲請人依前置協商成立還款協議後清償幾期?何時毀 諾?並請詳細釋明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致履行前項無擔保 債務還款協商顯有重大困難,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例如生 病、薪資驟減、非自願性失業及因此即無法履行協商之證明 )。
五、請陳報聲請人目前每月收入之金額,並提出其101年度自1月 迄今之薪資單或其他薪資證明、所得扣繳憑單、國稅局綜合 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如提出薪資儲領帳戶存摺之影本 ,請提出本年度交易資料,需檢附存摺封面及存摺內頁,內 頁並應標示薪資部分;如由雇主出具薪資證明,請載明雇用 期間、每月實際領得薪資數額及年終獎金數額;如有領取失 業給付、殘障給付、老年給付或其他津貼補助或有如租金等 之其他收入來源,則請一併陳報其期間及金額並提出相關之 證明文件),倘確係無法提出前開事項之證明文件,則請併 予說明其緣由及陳報每月收入額之計算依據。若目前為失業 ,請說明失業之原因為何?是否有申請失業給付?金額為若 干?
六、請陳報有無股票、存款或其他投資等資料並提出聲請人於各 金融機構之全部存摺及證券存摺(集保存摺)完整影本。( 如有股票則請一併陳報發行公司之名稱、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主營業處所在地;若無任何股票、存款或其他投資資料, 仍應以書面說明)。
七、請陳報聲請人有無投保商業保險契約(含以本人、父母、子 女為被保險人、要保人或受益人之人壽保單及儲蓄性、投資 性保單等),若有,請敘明保險公司名稱、地址、各保險契 約有效期限及每期保費金額、繳費時間及現有保單價值準備 金之金額,並提出保險契約影本或其他相關文件。如有以該 等保單質借,應提出質借之金額及還款紀錄、目前尚餘借款 金額等證明文件。若無任何相關資料,仍應以書面說明。八、就聲請人每月支出部分:
㈠扶養支出部分:
⒈請提出聲請人母親邱林尾戶籍謄本、最近二年度國稅局綜合



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財產歸屬資料清單。(如有土地 房屋、股票、存款、汽機車、商業保險及其他投資等,則請 一併提出地政登記謄本、各存摺及證券存摺(集保存摺)完 整影本、行車執照影本、保險契約影本及其他相關之證明文 件資料;如有領取失業給付、老農年金、老年給付、殘障給 付、中低收入戶補助等其他津貼補助或有如租金等之其他收 入來源,則請一併陳報其期間及金額並提出相關之證明文件 )。
⒉請說明邱林尾為何需要他人扶養?目前與何人同住?又除聲 請人外,受扶養人邱林尾是否尚有其他共同扶養人?如有, 請提出共同扶養人之戶籍謄本。
⒊又此扶養費支出每月 8,000元與聲請狀所附依法受債務人扶 養之人表之扶養費每月8,000元是否為同一費用? ㈡請提出水電費、電話費之收據證明。
㈢請陳報使用汽車之必要性為何?並提出汽車牌照稅及燃料稅 之收據證明資料。
㈣請陳報每月保險費之保險為何種保險?金額為若干?並提出 保險費之支出收據。
㈤另請說明醫藥、生活雜支之項目、內容為何?金額各為若干 ?每月為何需4000元?並提出支出收據。
九、預備之更生方案還款計畫為何?如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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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