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1年度,33334號
TYDV,101,司促,33334,20121204,2

1/1頁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司促字第33334號
債 權 人 尚達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松上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
,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
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一、表明債權人及債務人公司法定代理人之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2  月  4   日

1/1頁


參考資料
尚達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松上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