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會計法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簡字,100年度,300號
TYDM,100,簡,300,20121228,1

1/7頁 下一頁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0年度簡字第300號
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李素明
      郭再祥
上列被告因商業會計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檢察官提起公訴(97年
度偵字第13924 號)及移送併辦(99年度偵字第1894號、99年度
偵字第16628 號、99年度偵字第10719 號、100 年度偵字第1341
號、100 年度偵字第21243 號),嗣被告於準備程序中自白犯罪
,本院認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
處刑如下:
主 文
李素明共同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減為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公司負責人,為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減為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郭再祥共同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減為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公司負責人,為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減為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 實
一、李素明㈠於民國93年6 月30日起至94年6 月22日止係址設桃 園縣平鎮市○○○路00巷00號之雲明實業有限公司(下稱雲 明公司)之登記負責人;㈡於94年3 月間至95年6 月間係址 設桃園縣龍潭鄉○○路000 號1 樓之桓葆資源開發有限公司 (下稱桓葆公司)之實際負責人;㈢於94年7 月間某日至95 年6 月間係址設桃園縣中壢市○○路0 段00巷00號之誠展科 技有限公司(下稱誠展公司)之實際負責人;㈣於94年5 月 間起至95年8 月間係址設桃園縣桃園市○○街000 號1 樓佛 穎有限公司(下稱佛穎公司)之實際負責人。郭再祥則於94 年6 月30日起至96年4 月間為雲明公司之登記負責人,該段 期間李素明則為實際負責人。渠等均為商業會計法所稱之商 業負責人,並負有依銷售貨物或勞務之實際情況,據實開立 統一發票之會計憑證之義務,而為從事業務之人,在其等為 各該公司負責人期間,竟與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男子共



同基於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及幫助納稅義務人 逃漏營業稅之犯意聯絡,李素明郭再祥明知於附表所示公 司擔任負責人期間,並無實際與附表所示營業人交易之事實 ,竟將附表一㈠㈡、附表二㈡、附表三㈡、附表四㈠、附表 五㈠、附表六㈡即附表一至五所示公司所申購之空白統一發 票,交予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男子,以各該公司之名義,填 製如附表一㈠㈡、附表二㈡、附表三㈡、附表四㈠、附表五 ㈠、附表六㈡所示之會計憑證即統一發票,交予如附表一至 五所示有實際營業之營業人持以申報營業稅【至附表二㈢、 附表三㈣、附表四㈢、附表五㈢、附表六㈣所示公司均為虛 設行號;附表一㈢、附表三㈢、附表四㈡、附表五㈡、附表 六㈢之會計憑證則未經提示該統一發票】,而以此方式幫助 如各該納稅義務人逃漏如附表一㈠㈡、附表二㈡、附表三㈡ 、附表四㈠、附表五㈠、附表六㈡所示之營業稅,足生損害 於稅捐機關課稅之正確性。
二、又李素明郭再祥明知其等擔任公司負責人期間,雲明公司 、桓葆公司、誠展公司、佛穎公司於發票開立期間並無實際 進貨情形,卻取得如附表二㈠、附表三㈠、附表四㈣、附表 五㈣、附表六㈠所示公司所開立之不實統一發票,基於以詐 術逃漏稅捐之犯意,取得上開公司所開立之不實銷項發票後 ,持以作為雲明公司、桓葆公司、誠展公司、佛穎公司之進 項憑證,資以扣抵各該公司之銷項金額,並於各該月份之申 報營業稅期,並多次據以向財政部台灣省北區國稅局申報營 業稅,因而逃漏如附表二㈠、附表三㈠、附表四㈣、附表五 ㈣、附表六㈠所示之應課徵之營業稅,足以生損害於稅捐機 關課稅之正確性。
三、案經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函請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 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一、證據清單;
㈠被告李素明郭再祥於準備程序時之自白(見本院訴字卷二 第123頁、第130頁)
㈡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查緝案件稽查報告書及所附資料。 ㈢雲明公司、桓保公司、佛穎公司之設立登記資料及營業稅籍 資料。
㈣欠稅總歸戶查詢情形表、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名冊及 清單。
二、新舊法比較:
被告行為後,稅捐稽徵法第47條規定亦先後於98年5 月27日 、101 年1 月4 日修正公布,98年5 月27日修正前原規定:



「本法關於納稅義務人、扣繳義務人及代徵人應處徒刑之規 定,於左列之人適用之:一公司法規定之公司負責人。二民 法或其他法律規定對外代表法人之董事或理事。三商業登記 法規定之商業負責人。四其他非法人團體之代表人或管理人 。」(其中「應處徒刑之規定」部分有違憲法第7 條之平等 原則,嗣經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於100 年5 月17日以釋字第 687 號解釋宣告自該解釋公布日起至遲於屆滿1 年時失其效 力),98年5 月27日修正後規定:「本法關於納稅義務人、 扣繳義務人及代徵人應處徒刑之規定,於下列之人適用之: 一公司法規定之公司負責人。二民法或其他法律規定對外代 表法人之董事或理事。三商業登記法規定之商業負責人。四 其他非法人團體之代表人或管理人。前項規定之人與實際負 責業務之人不同時,以實際負責業務之人為準。」,迨至 101 年1 月4 日修正後則規定:「本法關於納稅義務人、扣 繳義務人及代徵人應處刑罰之規定,於下列之人適用之:一 公司法規定之公司負責人。二民法或其他法律規定對外代表 法人之董事或理事。三商業登記法規定之商業負責人。四其 他非法人團體之代表人或管理人。前項規定之人與實際負責 業務之人不同時,以實際負責業務之人為準。」,經比較結 果,101 年1 月4 日修正後規定之刑罰種類並不限於徒刑, 尚包括拘役刑及罰金刑,此對被告乃較為有利,依修正後刑 法第2 條第1 項但書之規定,自應適用101 年1 月4 日修正 後稅捐稽徵法第47條規定處斷。
三、論罪科刑:
㈠被告2 人虛偽填製如附表所示之內容不實統一發票,交予各 該公司作為進項憑證,各該公司進而持以向稅捐機關申報扣 抵營業稅額,幫助該納稅義務人逃漏營業稅捐部分,亦有如 前所認定,則核其就該部分所為,係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 1 款以不實之事項填製會計憑證罪、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 項幫助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罪。又被告2 人向如附表二㈠、 附表三㈠、附表四㈣、附表五㈣、附表六㈠所示之賣方公司 取得不實發票以作為雲明公司、桓葆公司、誠展公司、佛穎 公司之進項憑證,用以扣抵各該公司之銷項稅額,並於申報 各期營業稅時積極施用詐術而逃漏各該公司每期應繳之營業 稅,核其就此部分所為,係犯101 年1 月4 日修正後稅捐稽 徵法第47條第1 項第1 款、第41條之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 稅捐罪。被告2 人多次填載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逃漏稅捐及 逃漏稅捐之行為,各係於密切接近之時、地實施,侵害同一 法益,各行為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在時 間差距上,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以視為數個舉動



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一行為予以評價,較為合理,係接續犯 ,應各論以包括一罪。另其以填載不實會計憑證之行為作為 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行為方式,該等行為在自然意義上雖非 完全一致,然仍有部分重疊合致,且犯罪目的單一,依一般 社會通念,認應評價為一罪方符合刑罰公平原則,故應認被 告2 人乃出於一個犯意,實行一個犯罪行為,而同時觸犯填 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二罪,為想像競 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之規定從一重依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 處斷。又屬一罪之犯罪,其犯罪行為實施中,其間法律縱有 變更,但其行為持續實施至新法施行後者,仍應逕依新法處 斷,本件被告之犯行,既論以接續犯,且以填製不實會計憑 證幫助他人逃漏營業稅捐之時間,跨越刑法新舊法適用之95 年7 月1 日期間,自應逕行適用修正後刑法,而無庸為刑法 之新舊法比較,附此敘明。
㈡被告李素明郭再祥與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男子間,就上揭 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 款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稅捐稽徵法第 43條第1 項幫助逃漏稅捐之犯行間,有犯意聯絡、行為分擔 ,應論以共同正犯。
㈢被告2 人所犯上開二罪,犯意各別,行為互殊,均應予分論 併罰。
四、爰審酌被告2 人共同虛開公司之統一發票及逃漏稅捐之行為 ,已影響國家財政收入及賦稅制度之公平性,更紊亂稅捐稽 徵體制,本應重懲,惟念及被告2 人犯後尚能坦承犯行,及 本件犯罪之參與程度,併考量本案虛開統一發票之張數、金 額及逃漏之稅額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 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末查本件被告2 人犯罪後,中華 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業經公布生效,則被告2 人犯罪時點 既均在96年4 月24日之前,俱合於減刑之要件,自應依該條 例第2 條第1 項第3 款、第7 條、第9 條之規定,均減其宣 告刑2 分之1 ,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示懲戒。五、不另為無罪之諭知部分:
(一)起訴書及併辦意旨書另認:被告2 人虛開如附表一㈢、附 表二㈢、附表三㈢㈣、附表四㈡㈢、附表五㈡㈢、附表六 ㈢㈣所示之統一發票予各該公司後,經該等公司持雲明公 司、桓葆公司、誠展公司、佛穎公司公司所開立之統一發 票,充當進項憑證使用,並以該不實發票申報扣抵營業稅 額,進而幫助該等公司逃漏營業稅,因認被告2 人就此部 分另涉犯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 項幫助逃漏稅捐罪嫌云云 。
(二)惟按「營業稅法第一條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



勞務及進口貨物,均應依該法規定課徵營業稅。所稱銷售 貨物,係指將貨物之所有權移轉與他人,以取得代價,所 稱銷售勞務,則指提供勞務予他人,或提供貨物與他人使 用、收益,以取得代價者,同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二項復 有明文規定。次按所得稅法第三條規定,凡在中華民國境 內經營之營利事業,應依該法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同法 第二十四條規定,營利事業所得之計算,以其本年度收入 總額減除各項成本費用、損失及稅捐後之純益額為所得額 。經查:
(三)被告李素明郭再祥雖虛開如附表一㈢、附表二㈢、附表 三㈢㈣、附表四㈡㈢、附表五㈡㈢、附表六㈢㈣所示之統 一發票附表三各編號所示之統一發票予如附表各編號所示 之公司,然就附表一㈢、附表三㈢、附表四㈡、附表五㈡ 、附表六㈢所示之統一發票未經申報,有財政部北區國稅 局查緝案件稽查報告書內附之雲明公司、誠展公司、佛穎 公司銷項去路分析表在卷可稽,是如上開號所示公司既未 因此逃漏營業稅,被告2 人自無幫助逃漏稅之行為可言。(四)另被告2 人雖分別虛開如附表二㈢、附表三㈣、附表四㈢ 、附表五㈢、附表六㈣各編號號所示之統一發票予如附表 二㈢、附表三㈣、附表四㈢、附表五㈢、附表六㈣所示公 司,然依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告發資料所載,上開各 編號所示之公司均為虛設行號,顯見如上開附表編號所示 之公司並未實際營業,即無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 而無營利所得,揆諸上開說明,如附表四各編號所示之公 司即無逃漏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可言,被告2 人自無 論以幫助逃漏稅之餘地。
(五)此外,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資證明被告2 人有公訴意旨 所指之上開犯行,原應為被告無罪之諭知,惟公訴及併辦 意旨認被告2 人此部分犯行與前揭經論罪科刑之部分,有 裁判上一罪關係,爰不另為無罪之諭知,附此敘明。六、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2 項、第3 項,商業 會計法第71條第1 款,101 年1 月4 日修正後稅捐稽徵法第 47條第1 項第1 款、第41條、第43條第1 項,刑法第11條前 段,第28條、第55條、第51條第5 款、第41條第1 項前段,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 條第1 項第3 款、第 7 條、第9 條、第10條第1 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七、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2 月 28 日
刑事第十二庭 法 官 黃裕民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 蕭秀蓉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 月 7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之法條:
商業會計法第71條
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60 萬元以下罰金:
一、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二、故意使應保存之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滅失毀損。三、偽造或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內容或毀損其頁數。四、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錄,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
五、其他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會計事項或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 結果。
附表一:(起訴案號:97年度偵字第13924號)㈠取得不實發票之營業人
(雲明實業有限公司、負責人:李素明

┌─┬──────────┬───┬──────┬─────┬─────┐
│編│營業人名稱 │開立 │發票字軌號碼│ 銷售額 │ 營業稅額 │
│號│ │年月 │ │(新臺幣元)│(新臺幣元)│
├─┼──────────┼───┼──────┼─────┼─────┤
│1 │國際專利中心股份有限│94/03 │EU00000000 │ 295,238│ 14,762│
│ │公司 │ │ │ │ │
├─┼──────────┼───┼──────┼─────┼─────┤
│ │ │94/03 │EU00000000 │ 295,238│ 14,762│
├─┼──────────┼───┼──────┼─────┼─────┤
│ │ │94/03 │EU00000000 │ 393,333│ 19,667│
├─┼──────────┼───┼──────┼─────┼─────┤
│ │ │94/04 │EU00000000 │ 295,238│ 14,762│
├─┼──────────┼───┼──────┼─────┼─────┤
│ │ │94/04 │EU00000000 │ 346,666│ 17,333│
├─┼──────────┼───┼──────┼─────┼─────┤
│ │ │94/04 │EU00000000 │ 242,857│ 12,143│
├─┼──────────┼───┼──────┼─────┼─────┤
│ │ │合計 │6張 │ 1,868,570│ 93,429│
├─┼──────────┼───┼──────┼─────┼─────┤
│2 │英洲工程行 │94/09 │HU00000000 │ 300,000│ 15,000│




├─┼──────────┼───┼──────┼─────┼─────┤
│ │ │94/09 │HU00000000 │ 618,551│ 30,928│
├─┼──────────┼───┼──────┼─────┼─────┤
│ │ │94/10 │HU00000000 │ 76,305│ 3,815│
├─┼──────────┼───┼──────┼─────┼─────┤
│ │ │合計 │3張 │ 994,856│ 49,743│
├─┼──────────┼───┼──────┼─────┼─────┤
│3 │永亨利企業有限公司 │94/01 │DU00000000 │ 676,191│ 33,809│
├─┼──────────┼───┼──────┼─────┼─────┤
│ │ │94/01 │DU00000000 │ 657,143│ 32,857│
├─┼──────────┼───┼──────┼─────┼─────┤
│ │ │94/01 │DU00000000 │ 714,286│ 35,714│
├─┼──────────┼───┼──────┼─────┼─────┤
│ │ │94/02 │DU00000000 │ 749,619│ 37,481│
├─┼──────────┼───┼──────┼─────┼─────┤
│ │ │94/02 │DU00000000 │ 749,619│ 37,481│
├─┼──────────┼───┼──────┼─────┼─────┤
│ │ │94/07 │GU00000000 │ 380,953│ 19,047│
├─┼──────────┼───┼──────┼─────┼─────┤
│ │ │94/07 │GU00000000 │ 380,953│ 19,047│
├─┼──────────┼───┼──────┼─────┼─────┤
│ │ │94/07 │GU00000000 │ 400,000│ 20,000│
├─┼──────────┼───┼──────┼─────┼─────┤
│ │ │94/07 │GU00000000 │ 361,905│ 18,095│
├─┼──────────┼───┼──────┼─────┼─────┤
│ │ │94/07 │GU00000000 │ 380,953│ 19,047│
├─┼──────────┼───┼──────┼─────┼─────┤
│ │ │94/07 │GU00000000 │ 361,905│ 18,095│
├─┼──────────┼───┼──────┼─────┼─────┤
│ │ │94/07 │GU00000000 │ 400,000│ 20,000│
├─┼──────────┼───┼──────┼─────┼─────┤
│ │ │94/07 │GU00000000 │ 380,953│ 19,047│
├─┼──────────┼───┼──────┼─────┼─────┤
│ │ │合計 │13張 │ 6,594,480│ 329,720│
├─┼──────────┼───┼──────┼─────┼─────┤
│4 │禾昌營造有限公司 │94/12 │JU00000000 │ 333,333│ 16,667│
├─┼──────────┼───┼──────┼─────┼─────┤
│ │ │合計 │1張 │ 333,333│ 16,667│
├─┼──────────┼───┼──────┼─────┼─────┤
│5 │邦立國際有限公司 │93/08 │AU00000000 │ 360,000│ 18,000│




├─┼──────────┼───┼──────┼─────┼─────┤
│ │ │93/08 │AU00000000 │ 450,000│ 22,500│
├─┼──────────┼───┼──────┼─────┼─────┤
│ │ │93/08 │AU00000000 │ 360,000│ 18,000│
├─┼──────────┼───┼──────┼─────┼─────┤
│ │ │93/08 │AU00000000 │ 450,000│ 22,500│
├─┼──────────┼───┼──────┼─────┼─────┤
│ │ │93/08 │AU00000000 │ 600,000│ 30,000│
├─┼──────────┼───┼──────┼─────┼─────┤
│ │ │93/08 │AU00000000 │ 360,000│ 18,000│
├─┼──────────┼───┼──────┼─────┼─────┤
│ │ │合計 │6張 │ 2,580,000│ 129,000│
├─┼──────────┼───┼──────┼─────┼─────┤
│6 │廣隆科技有限公司 │93/10 │BU00000000 │ 630,000│ 31,500│
├─┼──────────┼───┼──────┼─────┼─────┤
│ │ │93/10 │BU00000000 │ 558,000│ 27,900│
├─┼──────────┼───┼──────┼─────┼─────┤
│ │ │93/10 │BU00000000 │ 186,000│ 9,300│
├─┼──────────┼───┼──────┼─────┼─────┤
│ │ │93/10 │BU00000000 │ 540,000│ 27,000│
├─┼──────────┼───┼──────┼─────┼─────┤
│ │ │93/10 │BU00000000 │ 558,000│ 27,900│
├─┼──────────┼───┼──────┼─────┼─────┤
│ │ │合計 │5張 │ 2,472,000│ 123,600│
├─┼──────────┼───┼──────┼─────┼─────┤
│7 │國金企業有限公司 │94/04 │EU00000000 │ 3,650,000│ 182,500│
├─┼──────────┼───┼──────┼─────┼─────┤
│ │ │94/04 │EU00000000 │ 365,000│ 18,250│
├─┼──────────┼───┼──────┼─────┼─────┤
│ │ │94/05 │FU00000000 │ 300,000│ 15,000│
├─┼──────────┼───┼──────┼─────┼─────┤
│ │ │94/05 │FU00000000 │ 400,000│ 20,000│
├─┼──────────┼───┼──────┼─────┼─────┤
│ │ │94/05 │FU00000000 │ 300,000│ 15,000│
├─┼──────────┼───┼──────┼─────┼─────┤
│ │ │94/06 │FU00000000 │ 300,000│ 15,000│
├─┼──────────┼───┼──────┼─────┼─────┤
│ │ │94/06 │FU00000000 │ 200,000│ 10,000│
├─┼──────────┼───┼──────┼─────┼─────┤
│ │ │94/06 │FU00000000 │ 300,000│ 15,000│




├─┼──────────┼───┼──────┼─────┼─────┤
│ │ │94/06 │FU00000000 │ 200,000│ 10,000│
├─┼──────────┼───┼──────┼─────┼─────┤
│ │ │合計 │9張 │ 6,015,000│ 300,750│
├─┼──────────┼───┼──────┼─────┼─────┤
│8 │億東營造股份有限公司│94/11 │JU00000000 │ 849,720│ 42,486│
├─┼──────────┼───┼──────┼─────┼─────┤
│ │ │94/12 │JU00000000 │ 912,500│ 45,625│
├─┼──────────┼───┼──────┼─────┼─────┤
│ │ │合計 │2張 │ 1,762,220│ 88,111│
├─┼──────────┼───┼──────┼─────┼─────┤
│9 │升進企業有限公司 │94/05 │FU00000000 │ 200,000│ 10,000│
├─┼──────────┼───┼──────┼─────┼─────┤
│ │ │94/05 │FU00000000 │ 300,000│ 15,000│
├─┼──────────┼───┼──────┼─────┼─────┤
│ │ │94/06 │FU00000000 │ 300,000│ 15,000│
├─┼──────────┼───┼──────┼─────┼─────┤
│ │ │94/06 │FU00000000 │ 100,000│ 5,000│
├─┼──────────┼───┼──────┼─────┼─────┤
│ │ │94/11 │JU00000000 │ 637,000│ 31,850│
├─┼──────────┼───┼──────┼─────┼─────┤
│ │ │94/11 │JU00000000 │ 520,000│ 26,000│
├─┼──────────┼───┼──────┼─────┼─────┤
│ │ │94/11 │JU00000000 │ 88,500│ 4,425│
├─┼──────────┼───┼──────┼─────┼─────┤
│ │ │94/11 │JU00000000 │ 162,500│ 8,125│
├─┼──────────┼───┼──────┼─────┼─────┤
│ │ │94/11 │JU00000000 │ 36,000│ 1,800│
├─┼──────────┼───┼──────┼─────┼─────┤
│ │ │94/11 │JU00000000 │ 368,000│ 18,400│
├─┼──────────┼───┼──────┼─────┼─────┤
│ │ │94/11 │JU00000000 │ 435,000│ 21,750│
├─┼──────────┼───┼──────┼─────┼─────┤
│ │ │94/11 │JU00000000 │ 667,000│ 33,350│
├─┼──────────┼───┼──────┼─────┼─────┤
│ │ │94/11 │JU00000000 │ 368,000│ 18,400│
├─┼──────────┼───┼──────┼─────┼─────┤
│ │ │94/12 │JU00000000 │ 65,000│ 3,250│
├─┼──────────┼───┼──────┼─────┼─────┤
│ │ │合計 │14張 │ 4,247,000│ 212,350│




├─┼──────────┼───┼──────┼─────┼─────┤
│10│佛穎有限公司 │94/07 │GU00000000 │ 135,000│ 6,750│
├─┼──────────┼───┼──────┼─────┼─────┤
│ │ │94/07 │GU00000000 │ 245,000│ 12,250│
├─┼──────────┼───┼──────┼─────┼─────┤
│ │ │94/08 │GU00000000 │ 90,000│ 4,500│
├─┼──────────┼───┼──────┼─────┼─────┤
│ │ │94/09 │HU00000000 │ 25,000│ 1,250│
├─┼──────────┼───┼──────┼─────┼─────┤
│ │ │94/09 │HU00000000 │ 20,000│ 1,000│
├─┼──────────┼───┼──────┼─────┼─────┤
│ │ │94/09 │HU00000000 │ 5,000│ 250│
├─┼──────────┼───┼──────┼─────┼─────┤
│ │ │94/09 │HU00000000 │ 465,000│ 23,250│
├─┼──────────┼───┼──────┼─────┼─────┤
│ │ │94/09 │HU00000000 │ 428,550│ 21,428│
├─┼──────────┼───┼──────┼─────┼─────┤
│ │ │94/09 │HU00000000 │ 455,000│ 22,750│
├─┼──────────┼───┼──────┼─────┼─────┤
│ │ │94/10 │HU00000000 │ 661,905│ 33,095│
├─┼──────────┼───┼──────┼─────┼─────┤
│ │ │94/10 │HU00000000 │ 5,000│ 250│
├─┼──────────┼───┼──────┼─────┼─────┤
│ │ │94/10 │HU00000000 │ 16,000│ 800│
├─┼──────────┼───┼──────┼─────┼─────┤
│ │ │94/10 │HU00000000 │ 404,762│ 20,238│
├─┼──────────┼───┼──────┼─────┼─────┤
│ │ │94/10 │HU00000000 │ 509,524│ 25,476│
├─┼──────────┼───┼──────┼─────┼─────┤
│ │ │94/10 │HU00000000 │ 600,000│ 30,000│
├─┼──────────┼───┼──────┼─────┼─────┤
│ │ │94/10 │HU00000000 │ 2,447│ 122│
├─┼──────────┼───┼──────┼─────┼─────┤
│ │ │94/10 │HU00000000 │ 409,524│ 20,476│
├─┼──────────┼───┼──────┼─────┼─────┤
│ │ │94/10 │HU00000000 │ 404,762│ 20,238│
├─┼──────────┼───┼──────┼─────┼─────┤
│ │ │94/10 │HU00000000 │ 600,000│ 30,000│
├─┼──────────┼───┼──────┼─────┼─────┤
│ │ │94/10 │HU00000000 │ 509,524│ 25,476│




├─┼──────────┼───┼──────┼─────┼─────┤
│ │ │94/10 │HU00000000 │ 428,550│ 21,428│
├─┼──────────┼───┼──────┼─────┼─────┤
│ │ │94/10 │HU00000000 │ 597,143│ 29,857│
├─┼──────────┼───┼──────┼─────┼─────┤
│ │ │合計 │22張 │ 7,017,691│ 350,884│
├─┼──────────┼───┼──────┼─────┼─────┤
│11│華升上大營造事業股份│94/12 │JU00000000 │ 523,932│ 26,197│
│ │有限公司 │ │ │ │ │
├─┼──────────┼───┼──────┼─────┼─────┤
│ │ │94/12 │JU00000000 │ 523,932│ 26,197│
├─┼──────────┼───┼──────┼─────┼─────┤
│ │ │94/12 │JU00000000 │ 384,925│ 19,246│
├─┼──────────┼───┼──────┼─────┼─────┤
│ │ │合計 │3張 │ 1,432,789│ 71,640│
├─┼──────────┼───┼──────┼─────┼─────┤
│12│明雲工程有限公司 │93/11 │CU00000000 │ 400,000│ 20,000│
├─┼──────────┼───┼──────┼─────┼─────┤
│ │ │合計 │1張 │ 400,000│ 20,000│
├─┼──────────┼───┼──────┼─────┼─────┤
│13│原菖工程有限公司 │94/11 │JU00000000 │ 1,029,350│ 51,468│
├─┼──────────┼───┼──────┼─────┼─────┤
│ │ │94/12 │JU00000000 │ 80,150│ 4,008│
├─┼──────────┼───┼──────┼─────┼─────┤
│ │ │合計 │2張 │ 1,109,500│ 55,476│
├─┼──────────┼───┼──────┼─────┼─────┤
│14│展群土木工程行 │93/09 │BU00000000 │ 100,000│ 5,000│
├─┼──────────┼───┼──────┼─────┼─────┤
│ │ │93/10 │BU00000000 │ 100,000│ 5,000│
├─┼──────────┼───┼──────┼─────┼─────┤
│ │ │合計 │2張 │ 200,000│ 10,000│
├─┼──────────┼───┼──────┼─────┼─────┤
│15│宜陞工程有限公司 │93/11 │CU00000000 │ 700,000│ 35,000│
├─┼──────────┼───┼──────┼─────┼─────┤
│ │ │93/11 │CU00000000 │ 300,000│ 15,000│
├─┼──────────┼───┼──────┼─────┼─────┤
│ │ │合計 │2張 │ 1,000,000│ 50,000│
├─┼──────────┼───┼──────┼─────┼─────┤
│16│旭豐營造有限公司 │94/04 │EU00000000 │ 335,171│ 16,759│
├─┼──────────┼───┼──────┼─────┼─────┤




│ │ │合計 │1張 │ 335,171│ 16,759│
├─┼──────────┼───┼──────┼─────┼─────┤
│17│俊程企業社 │94/11 │JU00000000 │ 200,000│ 10,000│
├─┼──────────┼───┼──────┼─────┼─────┤
│ │ │94/11 │JU00000000 │ 200,000│ 10,000│
├─┼──────────┼───┼──────┼─────┼─────┤
│ │ │合計 │2張 │ 400,000│ 20,000│
├─┼──────────┼───┼──────┼─────┼─────┤
│18│東昱土木包工業 │93/12 │CU00000000 │ 400,000│ 20,000│
├─┼──────────┼───┼──────┼─────┼─────┤
│ │ │合計 │1張 │ 400,000│ 20,000│
├─┼──────────┼───┼──────┼─────┼─────┤
│19│凌皓科技有限公司 │94/09 │HU00000000 │ 500,945│ 25,047│
├─┼──────────┼───┼──────┼─────┼─────┤
│ │ │94/09 │HU00000000 │ 590,450│ 29,523│
├─┼──────────┼───┼──────┼─────┼─────┤
│ │ │94/09 │HU00000000 │ 500,945│ 25,047│
├─┼──────────┼───┼──────┼─────┼─────┤
│ │ │94/09 │HU00000000 │ 560,000│ 28,000│
├─┼──────────┼───┼──────┼─────┼─────┤
│ │ │94/09 │HU00000000 │ 450,000│ 22,500│
├─┼──────────┼───┼──────┼─────┼─────┤
│ │ │94/09 │HU00000000 │ 480,000│ 24,000│
├─┼──────────┼───┼──────┼─────┼─────┤
│ │ │94/10 │HU00000000 │ 571,429│ 28,571│
├─┼──────────┼───┼──────┼─────┼─────┤
│ │ │94/10 │HU00000000 │ 500,945│ 25,047│
├─┼──────────┼───┼──────┼─────┼─────┤
│ │ │94/10 │HU00000000 │ 480,000│ 24,000│
├─┼──────────┼───┼──────┼─────┼─────┤
│ │ │94/10 │HU00000000 │ 566,667│ 28,333│
├─┼──────────┼───┼──────┼─────┼─────┤
│ │ │94/10 │HU00000000 │ 480,000│ 24,000│
├─┼──────────┼───┼──────┼─────┼─────┤
│ │ │94/10 │HU00000000 │ 571,429│ 28,571│
├─┼──────────┼───┼──────┼─────┼─────┤
│ │ │94/10 │HU00000000 │ 450,000│ 22,500│
├─┼──────────┼───┼──────┼─────┼─────┤
│ │ │94/10 │HU00000000 │ 450,000│ 22,500│
├─┼──────────┼───┼──────┼─────┼─────┤




│ │ │94/10 │HU00000000 │ 480,000│ 24,000│
├─┼──────────┼───┼──────┼─────┼─────┤
│ │ │94/10 │HU00000000 │ 450,000│ 22,500│
├─┼──────────┼───┼──────┼─────┼─────┤
│ │ │合計 │16張 │ 8,082,810│ 404,139│
├─┼──────────┼───┼──────┼─────┼─────┤
│20│常順益工程有限公司 │94/09 │HU00000000 │ 200,000│ 10,000│
├─┼──────────┼───┼──────┼─────┼─────┤
│ │ │94/10 │HU00000000 │ 200,000│ 10,000│
├─┼──────────┼───┼──────┼─────┼─────┤
│ │ │合計 │2張 │ 400,000│ 20,000│
├─┼──────────┼───┼──────┼─────┼─────┤
│21│中環營造有限公司 │94/11 │JU00000000 │ 365,060│ 18,253│
├─┼──────────┼───┼──────┼─────┼─────┤
│ │ │合計 │1張 │ 365,060│ 18,253│
├─┼──────────┼───┼──────┼─────┼─────┤
│22│全閎裝潢設計有限公司│93/11 │CU00000000 │ 4,361,590│ 218,080│
├─┼──────────┼───┼──────┼─────┼─────┤
│ │(起訴書附表誤將銷售│93/11 │CU00000000 │ 2,498,952│ 124,948│
│ │金額誤載為「0000000 │ │ │ │ │

1/7頁 下一頁


參考資料
雙喜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達鑫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誠邦興業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聯成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發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甲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瀰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沛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枝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東哲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日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專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富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冠奕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全閎裝潢設計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伊東博品國際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順大益機電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綠大地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泰達興產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新聯宇國際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邦立國際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誠展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袁金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禾昌營造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明雲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旭豐營造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悅高營造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御銓營造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常程實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大琳建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凌皓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偉宏工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仁和機械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際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產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何霖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