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調解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補字,101年度,1103號
SCDV,101,補,1103,20121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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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補字第1103號
聲 請 人 李金樹
上列聲請人與巨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邱黎光間因聲請調解事件
,聲請人聲請未據繳納聲請費,復未於聲請狀載明調解標的價額
,使本院無法核定調解標的價額,以裁定命聲請人補繳聲請費,
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五日內查報調解標的價額,並按調
解標的價額補繳聲請費,如未依期補正,即駁回聲請人之聲請,
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2  月  24  日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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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巨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