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報酬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訴字,89年度,1691號
TYDV,89,訴,1691,200110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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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一六九一號
  原   告 周顥宗即雙贏企業社
  被   告 甲○○
  複代理人  乙○○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報酬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三日下午二時四十五分,在本院第二辦公大樓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十   月  二十九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
~B法   官 林望民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十   月  二十九  日~B法院書記官 劉文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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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