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1年度司促字第28029號聲 請 人即債權人 葉建華 蔣偉莉 林建璋 24 黃福明 樓 陳卓葳 2 陳珮寧 楊雅貞 賴卓瑩 程宏峰 范靜慧 陳文龍 許旭琿 之2 侯曉珊 黃志詠 號 田家鴻 曹明哲 洪啟德 0 呂理城 傅美珠 鄭國雄 號 吳忠霖 號 施雨利 葉長泰 李希強 牟世傑 王政煇 張玉馴 史麗麗 陳翠卿 梁肇仁 王智弘 葉語安 王威智 李茂宇 張桂逢 宋子平 楊聖全 林欣毅 陳亮維 柯牧志 翁川貴 葉智勇 張淑冠 周俊文 8 林健宇 燕仁康 胡震宇 樓 張家榮 史驚文 詹怡鋒 楊逸翔 楊宗翰 熊文傑 吳庭祥 徐雪萍 陳龍姝 李俊松 盧春旭 宋傑恩 王健仲 陳季昌 方思堯 林柏賢 游世明 鄭宇彬 柯俊正 孫凱強 沈美妙 陳順昌 鄭祖森 號 古紜瑋 謝偀政 李依珊 莊馥銘 林志明 項修雄 20號 陸崧鈺 彭東山 張傳明 蘇文星 胡詩昌 張家榮 洪世文 號 張永杰 賴志鳴 陳昇輝 陳翠環 1 洪欣鉦 陽邦良 陳孜瑜 沈揚名 王進發 李建輝 吳郁忠 孫佳陽 朱玲玲 李啟明 林玉龍 何禮忠 馮旭祥 古明恭 許仕瑤 20號 曹建源 吳靜怡 劉延玫 上列一百零五人共同 送達代收人 呂元璋 住新北市○○區○○街27號8樓相 對 人即債務人 榮電股份有限公司 設新北市○○區○○路50號9樓法定代理人 葉茂益 住臺中市○里區○○路309巷10號一、債務人應向如附表所示之債權人,各清償如附表所示之金額 ,及各自本支付命令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均按年息百 分之五計算之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 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附件所載。三、如債務人未於第一項期間內提出異議,本命令與確定判決有 同一效力。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1 月 12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明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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