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1年度,28029號
TPDV,101,司促,28029,2012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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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1年度司促字第28029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葉建華
蔣偉莉
林建璋
24
黃福明

陳卓
2
陳珮寧
楊雅貞
賴卓瑩
程宏峰
范靜慧
陳文龍
許旭琿
之2
侯曉珊
黃志詠

田家鴻
曹明哲
洪啟德
0
呂理城
傅美珠
鄭國雄

吳忠霖

施雨利
葉長泰
李希強
牟世傑
王政煇
張玉馴
史麗麗
陳翠卿
梁肇仁
王智弘
葉語安
王威智
李茂宇
張桂逢
宋子平
楊聖全
林欣毅
陳亮維
柯牧志
翁川貴
葉智勇
張淑冠
周俊文
8
林健宇
燕仁康
胡震宇

張家榮
史驚文
詹怡鋒
楊逸翔
楊宗翰
熊文傑
吳庭祥
徐雪萍
陳龍姝
李俊松
盧春旭
宋傑恩
王健仲
陳季昌
方思堯
林柏賢
游世明
鄭宇彬
柯俊正
孫凱強
沈美妙
陳順昌
鄭祖森

古紜瑋
謝偀政
李依珊
莊馥銘
林志明
項修雄
20號
陸崧鈺
彭東山
張傳明
蘇文星
胡詩昌
張家榮
洪世文

張永杰
賴志鳴
陳昇輝
陳翠環
1
洪欣鉦
陽邦良
陳孜瑜
沈揚名
王進發
李建輝
吳郁忠
孫佳陽
朱玲玲
李啟明
林玉龍
何禮忠
馮旭祥
古明恭
許仕瑤
20號
曹建
吳靜怡
劉延玫
上列一百零五人共同
送達代收人 呂元璋
住新北市○○區○○街27號8樓
相 對 人
即債務人 榮電股份有限公司
設新北市○○區○○路50號9樓
法定代理人 葉茂益 住臺中市○里區○○路309巷10號
一、債務人應向如附表所示之債權人,各清償如附表所示之金額
,及各自本支付命令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均按年息百
分之五計算之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
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附件所載。
三、如債務人未於第一項期間內提出異議,本命令與確定判決有
同一效力。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1 月 12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明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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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榮電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